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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與王充自己在本書《儒增篇》中根本否定周鼎神奇的觀點相矛盾。

【譯文】

太陽,屬於火;月亮,屬於水。水火經常以真氣相互感動。現在的方士,煉鑄陽燧從太陽那裡取火,製作方諸從月亮那裡取露水,都不是自然而然生成的東西,是人為的結果。土龍也不是真的,為何不能感動天而得雨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一條理由。用陽燧從天上取火,五月丙午那天太陽正中的時候,熔鍊五種礦石,用它們鑄造成銅鏡,才能夠取得火。現在隨便拿刀劍月牙形的彎曲部分,摩擦以後用它對著太陽,也能和天相感應而取得火。土龍即使不能和陽燧相比,卻可與刀劍的月牙形彎鉤相比。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二條理由。齊國的孟嘗君連夜想逃出秦國的函谷關,關門未開,食客學雞叫而真的雞應和起來。雞可以由偽裝的叫聲所感應,那麼雨也可以由相類似於龍的東西所引來。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三條理由。李子長治理政事,想要了解囚犯的情況,用梧桐木做成假人,像囚犯的形象。在地上挖一個坑,用蘆葦做成棺槨,把木做的囚犯躺臥在裡面。囚犯罪有應得,那麼木囚犯就不動,囚犯冤枉受害,木囚就移動而出。不知是囚犯的精神附著在木頭人身上了呢?還是囚犯的精神之氣感動了木頭人呢?如果囚犯的精神能感動木囚,雲雨為什麼偏偏不能受土龍的感應而到來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四條理由。舜憑藉他的聖德進入大山腳下的曠野中,虎狼不傷害他,蟲蛇不傷害。禹鑄了帶有百物影象的大銅鼎,把鼎帶入山林,也避開了災禍之物。解說這件事的人認為不真實。然而上古時代時間是很久遠了,關於周鼎神奇的事,不能說沒有。金與土同在五行之中,假使堆制土龍的人也有像禹那樣的道德,那麼也將有招致雲雨的效驗。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五條理由。

【原文】

47·3頓牟掇芥,磁石、鉤象之石非頓牟也(1),皆能掇芥。土龍亦非真,當與磁石、鉤象為類。六也。楚葉公好龍,牆壁盂樽皆畫龍象,真龍聞而下之。夫龍與雲雨同氣,故能感動,以類相從。葉公以為畫致真龍,今獨何以不能致雲雨?七也。神靈示人以象不以實(2),故寢臥夢梧見事之象。將吉,吉象來;將兇,兇象至。神靈之氣,雲雨之類。八也(3)。神靈以象見實,土龍何獨不能以偽致真也。上古之人,有神荼、鬱壘者(4),昆弟二人,效能執鬼。居東海度朔山上(5),立桃樹下,簡閱百鬼(6)。鬼無道理,妄為人禍,荼與鬱壘縛以盧索(7),執以食虎(8)。故今縣官斬桃為人(9),立之戶側,畫虎之形,著之門闌(10)。夫桃人非荼、鬱壘也,畫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畫效象,冀以御兇。今土龍亦非致雨之龍,獨信桃人、畫虎,不知土龍。九也。此尚因緣昔書(11),不見實驗。魯般、墨子刻木為鳶(12),蜚之三日而不集(13),為之巧也。使作土龍者若魯般、墨子,則亦將有木鳶蜚不集之類。夫蜚鳶之氣,雲雨之氣也。氣而蜚木鳶,何獨不能從土龍?十也。

【註釋】

(1)鉤象之石:指象牙。

(2)神靈:神奇而靈異之物。此指神祇。在天為神,在地為祇。象:虛象,幻象,徵兆。王充認為,國家或個人將有吉凶之事,事先都會有某種徵兆出現。參見本書《訂鬼篇》。

(3)據文意,“八”字應移至“致真”下。

(4)神荼(shēn shū伸書)、鬱壘(lǜ律):亦作“荼與鬱雷”。傳說中能治服鬼的神,後遂以為門神,畫像醜怪兇惡。本書《訂鬼篇》曾引《山海經》文,東漢蔡邕《獨斷》、《後漢書·禮儀志》均有記載。

(5)度朔山:傳說中的山名。

(6)簡圖:檢視。

(7)盧索:盧,《風俗通義》、《太平御覽》八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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