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瓊玖負責寫考試心得。
說起來,祝小天前世也練過幾天毛筆字,還是能夠做到橫平豎直的,但比不得人家這個才子啊。人家那個字,那才叫飄灑飛揚,但看著卻又排列工整,乾淨大氣。
再看她的,厄,不提也罷。她只要做到一筆一劃了,這就行了。說起來,她就只會寫簡筆字,所以寫個傳單還得費勁的看書查字。還好,寫完一張,其他的就只剩下抄了。
兩人用了兩天的時間,才將將寫完了一百份的宣傳單,和一百份的考試心得。考試心得其實是分為童子試和秋闈,每份心得吳瓊玖都足足寫了兩頁,上面羅列了他的一些經驗和他認為應該著重溫習的課業。
祝小天本來讓他隨便寫寫的,結果他竟然十分認真的將自己的經驗寫了出來。他說,既然要做,就不能騙人,要實實在在的讓人知道他們給人的東西是真的才行。
祝小天也不煩他了,就這樣,人家還比她早完成。足見現代人和古人就是不能比的,尤其是在寫毛筆字上。
“吳公子,你先看著店,我去貼傳單了。”
“好的,你去吧。”
吳瓊玖看她穿著自己少年時的短打衣褲,頭上隨意綁了頭巾,臉上還故意抹了兩塊灰,看著就是個十四五歲的少年郎,只是身子顯得單薄了點,卻不會引起人的注意。他又看她一手抱著一摞告示,一手提著早先打好的一小木桶漿糊,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你小心一點啊。”
“沒事,這算什麼啊。”
祝小天走了,內心充滿幹勁。她可是跟吳瓊玖說好了,若是這個法子有效,能在後邊的半個月裡賺到十兩銀子,吳瓊玖便分給她一兩。如果以後書店每個月都能賺到十五兩銀子,她每個月除了一錢銀子的月錢,還能再拿一兩五錢。
這樣算起來,她就可以攢銀子出城了。她得跑啊,這個京城可不是好呆的地方。雖然她覺得作為一個小小的丫頭,那個妖孽王爺應該很快就會忘記自己了 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啊。
鬥志昂揚的祝小天,提著小木桶七拐八拐的就來到了一個熱鬧的街道。這兩日她負責買菜,好好的把這一片兒轉了一下,發現這裡是個集市,是每天來往人數最多的地方。找了顯眼的地方,將宣傳單貼了。很快走完了這條街,手裡已經貼出去了二十多張傳單。
嗯,不能光往集市上貼,也得上街巷裡去貼,那樣苦讀的學子們才能看到不是。最好找幾家私塾,在那附近貼了,指定有用。
她開開心心的哼著歌兒走著,完全沒有發現身後有人正若即若離的跟著她。
忙乎了整個上午,她終於將一百份傳單都貼了出去。沒有直接回書店,她轉到了市場上,撿那些便宜的菜買了一點。轉了轉,定了定心,她拐進了一家當鋪。
一直跟在她身後的人,看她進了當鋪,急忙快步離去,進了只隔一條街,卻是相當豪華的一家酒樓。
“主子,她去了順源當鋪。”
“哦,忍了十幾日才進當鋪,挺有耐心的嘛。去把她當的簪子贖回來。”
“是,主子。”
轉眼,夜又消失了。
陳子旭品著杯中香茗,嘴角勾起,眼裡閃現出喜悅的光彩。三月初三那晚,利用她,他找到了刺殺他的元兇,不過他不會讓那人這麼容易就完蛋。他還得好好的玩呢,好不容易找到的樂子不是?至於她嗎……他覺得自己對她越來越感興趣了。她給他帶來的快樂,比當時的暮還多啊……這才多久,不過一個多月而已。如此有活力的生命,還是個女人,讓他怎能不喜愛?
當鋪的掌櫃的看到店裡來了個布衣少年,知道是窮苦人家來當東西換錢求生存的,便失了幾分興致。這樣的人家,多半沒有什麼好東西。
“小兄弟要當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