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姐妹。
第2節 “婆說婆有理”定律
文英在結婚的當天,就和婆婆鬧了矛盾。按她們當地的風俗,女方嫁過去,要有孃家人陪嫁過去,這叫“送親”。文英家的親戚不少,去了一大堆,大概有五六十人。送親的人第三天才走,這三天內,吃喝住都由男家安排。
結果可想而知,婆婆因為媳婦家來人太多,拉長了臉,光是宴席就為他們擺了六桌。住宿上的安排則找了個空房子打地鋪。
文英家那邊覺得男方家對她家實在有點不尊重,讓他們睡地鋪。而當時的情況是,男方家自己的親友也住不下,招待所安排滿了,經濟情況也不允許他們再安排五六十個人去住賓館或是酒店。
這事後來就是成了文英和婆婆吵架的一個導火索,時常讓婆媳兩人提在嘴裡。文英的丈夫是個典型的孝子,凡事向著他媽,若確實是母親的錯,他就說:“那是我媽,你讓我怎麼辦?”或是“那是我媽,你不知道讓著她一些?你到底要我把我媽怎麼樣?”
文英有時也想和婆婆搞好關係,可是不論她怎麼做,婆婆都不領她的情。婆婆過生日,文英給她買了件精美的羊毛衫,花了好幾百塊。她讓丈夫把禮物轉交給婆婆。丈夫給了婆婆後,一句話也沒說。婆婆收下了,並不覺得是文英孝順。生日過後,婆婆隨手將羊毛衫送人了,她覺得樣式不適合自己。文英為此很不悅,婆婆也不高興了,對兒子說:“既然是送我的東西,那就屬於我的了。我認為不適合,當然有權處置。”
矛盾又結下了。
文英買了件衣服,回來穿著,隨便問了一下婆婆好看不?婆婆卻拉著臉走了。轉身,婆婆就和兒子說:“你這媳婦也太不會過日子了,她的衣服還少嗎?成天浪費錢。”
丈夫就把這話去和文英說了:“我媽說你太會花錢了,以後適可而止吧!”
文英聽了,臉又拉了下來:“我花自己的錢買衣服,管她什麼事?她什麼都要來干涉。”再說,這事婆婆不說,丈夫也沒覺得有什麼大不了,哪個女人不愛美?可婆婆一說,丈夫就會來指責她了。文英氣不過,質問丈夫:“你到底是向著你媽還是向著我?”
玩轉你們背後的“娘子軍團”(3)
結果,矛盾又激化了。
現在文英和婆婆間的矛盾簡直到了水火不相容的程度,夫妻間的關係同樣如此,幾乎天天吵架,好幾次還打了起來。離婚也鬧過幾次,但因為孩子而不忍心走到那一步。
文英最常愛和人說的一句話就是:沒法過了,這個家沒法過了,他們孃兒倆一條心,橫豎看我不順眼。早知道如此,當初為什麼要和我結婚啊?他守著他媽過日子得了!
婆媳關係,是世界上最複雜的人際關係之一。
有人說,沒有不吵架的夫妻,也沒有不鬧矛盾的婆媳,你就是讓雷鋒變成女的,他也未必能處理好婆媳關係。
婆媳關係之所以複雜,有特定的原因。一個女人養育了一個男人20多年,卻因為一紙婚書將他轉讓出去,讓別人坐享其成。這事兒擱到誰身上,誰都不舒服。然而妻子也覺得委屈:“要知道照顧你兒子、陪伴你兒子後半生的是我,你一個老太婆瞎摻和幹什麼?有本事別讓你兒子娶老婆啊!”兩個女人為了一個男人,滿肚子都是委屈。碰到這種情況,怎麼辦?智慧的女人應該尋找既簡單又有效的辦法。
首先,做好自己分內的事。這個是基礎,自己認可的合理合情的問心無愧的事情,就不遺餘力地去做好。
其次,多一點寬容心。婆婆這個年齡的人,性格、脾氣、習性等全都定型了,很難再改變,而且還會因為年齡的增長而滋生出一些特定年齡才有的缺點和毛病,比如嘮叨,看事不順眼等。因此,更需要做媳婦的心胸相對寬闊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