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引文參見《淮南子·天文訓》、《列子·湯問》。
(7)奪:使喪失。這裡是駁倒的意思。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共工與顓頊爭做天子沒有成功,發怒就撞不周山,結果把撐天的柱子弄折了,系地四角的繩子搞斷了。於是女媧熔鍊五色石來補蒼天,砍掉鰲的腳來頂住天的四邊。由於天的西北方殘缺,所以日月往那裡移動;由於地的東南方殘缺,所以眾多的江河向那裡流去。”這是很久以前的記載,又為世間上人們肯定的說法。有學問的人,感到奇怪卻無法指出它的不對,或者認為不對,卻無法給予駁斥,但又恐怕它確實如此,因此不敢直接加以論述。用自然的道理和社會的情況來討論,大都是沒有根據的說法。
【原文】
31·2與人爭為天子不勝,怒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有力如此,天下無敵。以此之力,與三軍戰,則士卒螻蟻也,兵革毫芒也(1),安得不勝之恨,怒觸不周之山乎?且堅重莫如山,以萬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動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難;使非柱乎(2)?觸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復難。信,顓頊與之爭,舉天下之兵,悉海內之眾,不能當也,何不勝之有!
【註譯】
(1)革:皮革做的甲冑。
(2)上言“使是天柱乎”,此當反言“使非天柱乎”,故疑“非”下脫一“天”字。
【譯文】
跟別人爭當天子沒有成功,發怒撞不周山,把撐天的柱子弄折了,把系地四角的繩子搞斷了,有這樣大的力量,那麼天下就沒有敵手。用這樣大的力量,跟三軍打仗,那麼敵方計程車兵像螻蟻,武器盔甲像毫毛麥芒一樣不堪一擊,怎麼會有失敗的怨恨,發怒去撞不周山呢?況且堅固厚重沒有比得上山的,用萬人的力量,共同推座小山,也無法能推動。像不周山,是座大山。假使它是撐天的柱子呢?弄折它確實困難;假使它不是撐天的柱子呢?撞不周山而使撐天的柱子折斷,這也還是不容易的。如果共工確實能“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的話,顓頊跟他爭當天子,就是拿出天下的軍隊,用盡四海之內的人力,也抵擋不了,他怎麼會打不勝呢!
【原文】
31·3且夫天者,氣邪?體也(1)?如氣乎,雲煙無異(2),安得柱而折之?女媧以石補之,是體也。如審然,天乃玉石之類也。石之質重,千里一柱,不能勝也。如五嶽之巔不能上極天乃為柱,如觸不周(3),上極天乎?不周為共工所折,當此之時,天毀壞也。如審毀壞,何用舉之?斷鰲之足以立四極,說者曰:“鰲,古之大獸也(4),四足長大,故斷其足以立四極。”夫不周,山也;鰲,獸也。夫天本以山為柱,共工折之,代以獸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且鰲足可以柱天,體必長大,不容於天地,女媧雖聖,何能殺之?如能殺之,殺之何用?足可以柱天,則皮革如鐵石,刀、劍、矛、戟、不能刺之,強弩利矢不能勝射也(5)。
【註釋】
(1)也:根據文氣,疑為“邪”字。上文有“氣邪”,可證。
(2)根據文意,疑“雲”上奪一“與”字。
(3)觸:上言“如五嶽之巔不能上極天”,此該反言“如不周上極天乎?”故疑“觸”涉上文諸“觸不周之山”衍。
(4)獸:鰲是大龜,雖傳說它能“力負蓬、瀛、壺三山”,但稱為獸,未聞。
(5)射:疑“之”字之誤。上言“不能刺之”,此言“不能勝之”,文例一律,可證。
【譯文】
再說,天,是氣呢?還是實體呢?如果是氣,那跟雲煙沒有什麼兩樣,怎麼會有撐它的柱子而且被折斷呢?女媧用石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