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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揍人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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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武敗了。

這大個子很乾脆的認了輸,咧著嘴道:“你比我狠,旅帥你做。我做隊正。”說著縱身下臺,歸了隊,和向英一樣,站在隊正的位置。

他心裡有種莫名輕鬆,好像背上一直揹著的一個大磨盤放下來了,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他心裡想,管五十人總比管一百人輕鬆吧。不過,要對不起袁二郎了——他從旅帥刷下來做了隊正,原來的隊正袁恢要往下挪為火長了。但讓他去二團爭團主熊武也是不樂意的,再去管一百人他傻呢?何況向大也沒動——他私心裡還是承認向英要比他聰明些。退一步講,如果他真的和這位新打上來的旅帥合不來,到時再去爭二團的團主不遲。

不過,熊武的注意力已經不在自己這邊了,因為臺上打敗他的那俊臉冷小子已經執刀指向臺下那個沒有出手、戴著面具的俊小子——儘管看不見容貌,但是讓人覺得俊,像是……高手不出手會讓人覺得是高手,有一種人光是看一個背影會讓人覺得英俊無匹。這大概這是袁二郎說的“風神秀異,英姿俊爽”。

熊武想起這句話,便想起傳說中的靜南軍第一美男子哥舒光,袁恢說的那句是軍中對哥舒光的讚美,熊武沒見過這位有名的戰鋒營第一團團主,但他覺得校臺下那戴著面具的俊郎君一定不會比哥舒光差。

熊武肯定那俊小子是世家郎君——只有世家子弟才有遮著臉的癖好,保護他們那張羊脂一樣白又跟豆腐一樣嫩的臉。

最先上臺的那俊秀小子肯定也是世家子弟,他和那載戴面具的郎君身上有同一種味道,不是氣味的味道,是一種家世出身的味道。這是一種沒法細描但又很鮮明的感覺。

這是熊武決定留下來的重要原因——這兩人明顯出身很高啊,如果是好大腿,那要抱住了。

這時慕伏已經喝道:“蕭十七,戰!”

眾人都齊刷刷看向她。

蕭琰眉毛揚起,像一隻蒼鷹掠上了臺。

新兵們的臉色都古怪起來。

那一瞬間,他們怎麼覺得臺上那冷戾小子好像是蒼鷹躍空下的一隻小雞?——呃,狠戾的小雞?許多人默默抹汗。

蕭琰到了臺上,向許沖默行了一個軍禮,“新兵蕭琰,挑戰團主。”

許沖默點頭宣佈:“此為團主之戰,勝者,為第一團團主。”

兩人抬手互相致禮,蕭琰問慕伏:“步戰還是馬戰?”

慕伏利落道:“先步戰後馬戰。”

“好。”

蕭琰掣刀在手,“請。”

慕伏也不客氣,刷刷刷三刀。臺下的新兵只看見白光一閃,快如一刀。

他出刀狠,對別人狠,對自己也狠,一出刀是兩敗俱傷的打法。

他和蕭繼打了好多次,論修為他是不及蕭繼的,但他夠狠夠搏命,蕭繼在這方面不如他,兩人打架才有輸有贏,但蕭繼真要打出火了,他沒有勝算了——像上次,他一時心煩脫口辱及他父親,被蕭繼大怒壓著打,斷了兩根肋骨養了半個月才好。

但蕭繼願意推蕭琰為團主。

慕伏知道蕭繼這傢伙絕不是個謙虛讓人的,他願意推蕭十七上去,肯定是打不過蕭十七。

慕伏有著狼一樣的直覺,他也感覺到蕭琰更危險,所以一出刀是兩敗俱傷的打法,完全的只攻不守,這使他的刀招更加凌厲。

蕭琰出刀,“鏗”一聲響。

事實上是“鏗鏗鏗”三聲響,她的刀尖,每一刀都擊在慕伏的刀尖上,因為刀招太快,聽起來只是一聲響。

向英、熊武的臉色都變了。

他們或許能擋下慕伏這三刀,但肯定不是擋在刀尖上。

用刀高手對戰中,事實上很難刀尖碰刀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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