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親也沒有送親,反正王一傑得住在李三叔家,這些步驟就都省了。
王一傑胸前彆著朵紅花,春杏也換了身新衣服,兩人先是拿著大隊開的介紹信去公社領了結婚證,回來後直接開席喝喜酒。
不得不說,李三叔確實有腦子,現在農村好多青年結婚都是直接辦酒席了事,只有他讓王一傑跟春杏先領了證,然後再擺酒。
“這是想把王一傑拿捏的死死的,”薛豐年湊到林鈺身邊小聲說:“這下好了,王一傑就算跑到天涯海角也甭想脫離這個家!”
“其實結婚證所代表的不僅僅是這些,”林鈺解釋道:“它還是兩個人組建一個家庭的決心,是承諾給對方的安全感、責任和義務,同時也代表了一個家、一個今後可以避風的港灣。”
“你說的真好,”薛豐年放低了聲音:“你說的這些,我也會給你。”
林鈺笑了,他相信薛豐年能說到做到。
李三叔高興的給大夥兒顯擺新鮮出爐的結婚證,李三嬸兒笑著給大夥兒發喜糖,村裡人都打趣小兩口,什麼“郎才女貌”、“白頭到老”的好話那是一籮筐一籮筐的往外說,除了王一傑臉色有點難看外,李家人今天都十分高興。
雖然準備的時間短,但今天的酒席李家人是用了心的,菜一點兒也不比大隊長家的差,薛豐年去了知青們那桌,一個勁兒的幫林鈺夾菜:“你多吃點,等會兒可沒小灶了!”
一句話差點讓林鈺嗆著,見狀薛豐年湊到他耳邊低語:“隨了好幾毛錢呢!”
因為王一傑是知青點的老人,知青們每人都隨了兩毛,像孫宇和吳新明跟他關係好的更是一出手就是五毛,薛豐年也隨了兩毛錢,可不是想著要跟林鈺把禮金給吃回來。
林鈺一想也是,忍著笑使勁兒咬了口饅頭道:“我這還成吧?”
宋培書這會兒也搶著夾菜吃肉,他今天也損失了兩毛錢,王一傑跟他關係又不好,要不是為了面子,他才不想出這份錢呢!
越這麼想他越生氣,三口乾掉一個饅頭後,趕緊又去飯盆裡抓了兩個饅頭出來,今天要是不把禮錢吃回來,他說啥也不下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