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姐,張哥連敬愛的丁副總理也認識呀?”與那些丫頭們關心小八卦不同,人家尚小梅關心的可是這樣的大事。
“不止是認識,丁副總理很喜歡他,他們之間甚至於建立起了爺孫關係。聽胡總說,就連夏國風主席也在關注他呢。”李莎說道。
“張哥的背景太強大了,對他來說,無論是從商,還是從政,這樣強大的背景將是他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源泉,但願他能夠抓住這歷史的機遇,做出一番事業來。”尚小梅說道。
“張哥本身就很厲害,加上這強大的背景,你們說,張哥怕誰呀?這樣一個破雞,嗨,我怎麼老想說這個詞呀?肯定是受了張哥的影響了。”李莎說道。
“可不是嗎,剛才他大罵那個雞……什麼大隊長時,就這麼罵得。”石凱也差點說出那個詞來。
“我敢說,張哥在那個副局長面前,表現得一副戰戰兢兢的樣子,管保是裝的,肯定是在給那個副局長挖坑呢?不信,咱們走著瞧吧。”李莎說道。
聽到張錚非常關心非法持有槍支的後果,林海說道:“年輕人,彆著急,學了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後,你就知道你應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了。”
“那就請領導再給俺普普法吧。”張錚道。
“小夥子聽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是這樣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持有、私藏,使用槍支,都是違法犯罪行為。小夥子,聽到國家的規定了嗎?你的行為勿容置疑,就是違法犯罪了。”林海又開始給張大官人進行普法工作了。
“透過領導的普法,俺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我現在非常關心的是,非法持槍會有什麼樣的後果,麻煩領導再給俺說說好嗎?”張錚問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小夥子看到了嗎?這可比非法持有、私藏和使用警械要嚴重的多了,是要判刑的!”林海嚴厲的說道。
“知道了,我不是執法單位人員,就沒有持槍的資格,沒有持槍的資格而持槍,就會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違反法律規定,就會受到懲處,我說領導,我的理解對嗎?”
“可以這麼說吧。”林海說道。
“我補充一下,即便是執法單位人員,也不能隨便持有槍支,必須經過批准,領取持槍證後,才有資格持槍的。”張晉大隊長補充道。
“經過大隊長的補充,我更加清楚了什麼叫非法持槍罪了。”張錚說道。
“其實,你除了犯有非法持有槍支罪外,你們致人傷亡,還犯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罪,罪行比非法持槍更加嚴重。”林海又丟擲了第三招殺手鐧武器。
“我說領導,還有沒有完了,我們怎麼一下子犯了這麼多罪?首先宣告,我們致人受傷是有的,但致人死亡不是我們乾的,即便是致人受傷也是有原因的,所以,致人死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是不存在的。即便如此,我還是想多學點法律知識,那就請領導再辛苦一下,給俺們講講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後果如何?”
第四百二七章 張哥害怕了(二更送到)
張晉張大隊長聽這位張先生的話後,也是滿腹狐疑,不太相信,但他的不相信和林海的不相信有著本質的不同,他不相信這位張先生是個窮光蛋無業遊民。。剛才他在不經意間,看到了張先生手腕上戴著一塊世界名錶,那手腕這麼一晃,光芒四射的,肯定有不少鑽石在上面,這樣的名錶,值個十幾萬總是有的吧,他怎麼會是個吃了上頓沒有下頓的窮光蛋呢?
“小夥子,害怕了吧?告訴你,私藏和使用警械算不了什麼,無非就是拘留罰款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