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這樣的把戲該結束了。”
泰蕾斯嚴肅而深刻地瞥了他一眼。
“你得明白,”他接著又說,“我結婚可不是為了整夜不睡覺……我們真是孩子。你老是魂不附體的,把我也弄得疑神疑鬼了。今天晚上你一定要設法快活,不要再以憂鬱的樣子驚嚇我。”
他乾笑了幾聲,自己也不知道為何而笑。
“我試試看,”少婦喑啞著聲音說道。
這就是泰蕾斯和洛朗的結婚之夜。
。 想看書來
《紅杏出牆》22(1)
第二個夜晚,他們更加痛苦。這兩個兇手本希望夜間能共同抵禦這個溺死鬼,但是十分奇怪的是,自從同住一個房間之後,他們卻更加惶惶不可終日了。簡單的一句話、一個眼色都會讓他們憤怒、激動,他們忍受著痛苦和恐懼的折磨。只要他們一交談,或兩個人單獨在一起時,他們就感覺到滿眼都是紅的,頭昏腦脹,精神錯亂起來。
泰蕾斯嚴肅和神經質的本性,與洛朗遲鈍而多血的性格相遇,產生了奇異的效果。從前,在卿卿我我的那段日子裡,不同的氣質使這對男女成了天作之合,在他們之間建立了一種平衡,甚至可以說互相補足了他們的身體組織。男的獻出了他的血,女的貢獻了她的神經,他們彼此生活在對方的特點中,以熱吻來調節他們感官的機能。但現在他們生理的機能失調了,泰蕾斯的激奮神經佔了上風,洛朗突然陷入神經亢奮的支配中。在少婦熱情衝動的影響下,他的氣質逐漸變化,終於像衰弱的少女一樣,時常受尖銳的精神病症的襲擊。有些人的身體組織在某種特定的環境下會產生一些變化,研究它們是饒有興味的事情。這些變化從肉體出發,很快便蔓延到大腦以及全身。
洛朗在結識泰蕾斯之前,生性遲鈍,內心平靜又謹小慎微,過著農家子弟的粗獷的生活,像畜生似的飲食和睡眠。生活中不論發生了什麼事情,他都能以廣大而濃密的氣息自如呼吸。他對自己相當滿意,只是身體稍微發胖,多少顯得有些愚蠢。他的身體又沉又重,有時他幾乎只感到一些微微的搔癢。就是這些微癢,被泰蕾斯擴充套件成了可怕的衝動。因為有了泰蕾斯,這具高大、肥滿、柔軟的身軀中生出了感覺非常靈敏的神經系統。從前以血質享受生活,而很少用到神經的洛朗,現在已有相對細膩的感覺了。在他情婦的一陣熱吻之下,一種新鮮、刺激、緊張的生活突然在他面前展開。這種生活使他的情慾成倍地增長,把他的歡樂推到了極點。他先是好像要發狂了,昏迷地墮入這些沉醉的發作中,這是他以前憑感官衝動從未享受過的。於是,在他體內產生了奇異的變化:神經發展了,戰勝了多血的要素。這種變化改變了他的本性。他失去了自我的平衡和遲鈍,不再過沉睡似的生活了。有一段時間,神經和血保持著平衡,這就是特別快樂和美滿地生活的時期。隨後,神經佔了上風,於是他便陷入煩躁、焦慮的狀態之中,感官失調,思想紊亂。
這就是洛朗為什麼像個膽怯的孩子那樣,看見一個陰暗的角落就要心驚肉跳的由來。震顫和衝動的性格——從遲鈍和蠢笨的鄉下人中蛻變出來的新個性,就在不知不覺間形成,使他感到恐懼和神經質的苦惱。泰蕾斯的劇烈撫摸,殺人的狂熱、淫樂的恐怖期待……這一切都刺激了他的感官,一次次地、劇烈地衝擊著他的神經,把他變成了一個瘋子,最後導致他的失眠,隨之而來的便是昏亂的幻覺。洛朗陷入難堪的生活,墮落到他不斷掙扎的永遠恐怖的深淵中。
他的悔恨純粹是物質性的,只有他的身體,他那被刺激的神經和顫抖的皮肉懼怕溺死者的襲擊。他的良心對於他的恐怖心理並沒有起半點作用,殺死卡米耶,他毫不後悔。當他的精神平靜,死者的幻影不在那裡的時候,如果他想到他的利益要他這樣做的話,也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