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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兩三歲的孩子游戲時,父母不必總是以指導者的身份出現,你可以只是孩子的夥伴,讓自己迴歸童年。這樣孩子會與你玩得很開心,你也會擁有一段真正輕鬆、美妙的時光。

比如,你們可以自編自演童話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可以玩捉迷藏,或者一起“建造”一個“宮殿”。此時,父母只是孩子的同伴。

一有時間,或是擠時間,甚至強迫自己放下手頭的工作,也要多同孩子在一起自由自在地遊戲,這是為人父母的職責,也是為人父母的一大樂趣。

我就想要嘛

屈服於孩子的“小手段”,是培養任性的最好方法。

在玩具商店,孩子和父母之間上演了這樣一幕劇:孩子抱起一個昂貴的玩具娃娃,說“我要娃娃”,媽媽看看標價,幾乎是一個人半個月的工資,又想起家裡到處是娃娃,就說“不要買了”。孩子就是不放手:“我就要嘛!”“放下,我們走吧。”孩子執意不肯。父母強拉她走,她乾脆坐在地上,抱著娃娃大哭起來。其他顧客和服務員被哭聲吸引過來,孩子毫不在意他人的圍觀,父母卻陷入尷尬的境地,如果正巧遇上一個會做生意的店員,會不失時機地說:“孩子那麼喜歡這個娃娃,就破費一點兒吧。看孩子哭得多可憐,我給你們打八折。”這時,父親很可能堅持不住了,既礙於情面,也心疼孩子,急忙走向收銀臺。孩子抱著娃娃離開商店時,還掛著淚珠的臉上露出滿意的笑容。

這幕劇以孩子的勝利宣告結束。孩子取勝的武器就是坐在地上大哭,不顧場合。哭鬧是年幼的孩子表達他們的需要,促使人們去關心他,滿足他需要的法寶。孩子以為他的所有需要都是應該滿足的,他不懂得區分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父母應對孩子的需要加以區分和限制。類似上述的情形在父母與孩子之間一再發生,孩子就學會了一種要挾成|人以滿足自己需要的手段,任性的孩子就是這樣“培養”出來的。

有的父母跟我講,他們不敢帶孩子出去,因為孩子見什麼要什麼,不給買就大哭大鬧。

我們一開始就應該向孩子表達這樣的意思:在某些事情上,父母認為對的,就要堅持,無論他採取什麼方法,都不可能使父母妥協;並不是所有的需要都必須得到滿足。最好不要用相互脅迫的方式求得目的的達到,而應相互協商和尊重。

當然,小孩子不會一下就懂得這些,但是你們堅持己見,不屈服於孩子的各種手段的態度,至少會逐漸淡化孩子不擇手段地滿足自己需要的做法。

誰是最重要的

孩子有權利,但沒有特權。

誰將成為家庭的中心?伴隨著孩子的出生和成長,我們將要不斷調整每一個成員在家庭中的身份和地位。

在兩個人的世界裡,為孩子騰出一個空間,甚至還不夠,孩子會擠進每一點空間。他喜歡擠到父母的大床上,睡在父母之間;他糾纏著媽媽,好像媽媽理所當然只屬於自己;他賴著爸爸,爸爸也只屬於自己。初為人父母,也情不自禁地把情感和時間傾注於孩子,不亦樂乎地忙於孩子,尤其是做媽媽的,有時甚至眼裡只有孩子。

此時,孩子在家庭裡無疑是最重要的。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員對他的關注程度足以為證,孩子自己也很有辦法“喚起”別人對他的重視。

婚姻的危機常常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主要原因是我們為孩子付出的太多,身心疲憊,無暇自顧,也無暇他顧。

2~3歲(4)

虹虹的媽媽一臉疲倦地說:“我幾乎有兩年多沒看電視了,女兒佔據了我工作之外的所有時間。每天晚上,為她做飯,吃完飯後陪她玩一會兒,然後,幫她洗澡,給她講故事,陪她睡覺。她睡著後,我還要洗衣服,收拾房間,幹完了這些事情,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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