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天生具有自我保護的能力,在他自主的探索中,這種能力會發揮出來。在磕碰撞傷中,他還會學習很多保護自己的經驗。如果我們過度保護、限制他的活動,就剝奪了他發揮本能的機會,或壓抑了自我保護的慾望,時間長了,孩子就更加不知深淺,完全依賴大人的保護。
1~2歲(5)
小孩子經常會受傷,父母不必大驚小怪,提醒,警告,指導,幫助孩子處理傷口是必要的。只要不是過分嚴重,千萬不要因此限制孩子的活動,也不要給孩子一種受傷很可怕的印象。
有人認為,在孩子聽不懂道理的時候,犯了錯誤,打是很有效的。很多父母都有情急之下打孩子的經歷。
記得我的孩子1歲多的時候,一天晚上,因為玩得興奮,延誤了上床的時間,我對他說:“你這麼晚了還不睡覺,我很著急!”他揚起臉來,認真地問我:“什麼是‘著急’?”在這樣的年齡,即使孩子犯了錯誤,也不忍心懲罰他,因為在孩子的天真裡,確實還沒有很清晰的是非對錯的界限。皮肉之苦很容易讓孩子害怕,退縮,我們不希望看到一個做事縮手縮腳的人。如果父母藉此機會發洩憤怒的情緒就更可怕了。
別嚇唬我
嚇唬孩子很有效,但很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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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見到這樣的情形:爺爺、奶奶追著孫女餵飯,追累了就喊:“再不好好吃飯,警察就把你抓走!”哄孩子睡覺的媽媽已經很累了,會說“快點兒睡吧,否則大灰狼會把你叼走!”、“別鬧了,大老虎要來了!”孩子怕打針,就說:“你會病死的!”爸爸會用“再鬧我打死你!”之類的話威脅孩子。
孩子並不知道“警察”、“老虎”、“大灰狼”、“死”是什麼,但從大人的表情上,他能模模糊糊地感覺到那一定是很可怕的東西。
嚇唬和威脅是大人無能的表現:我們對你已經無可奈何,讓一種可怕的東西代替我們吧。給孩子這樣的資訊,結果要麼是讓孩子莫名其妙地恐懼,要麼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有些孩子長大後仍然害怕一些莫須有的東西,膽小、善於想像可怕的情景。還有的孩子對大人嚴厲的警告當作耳旁風,因為爸爸已說過無數次“打死他”,但從未付諸行動,威脅、恐嚇也就毫無實際意義了。
我們為什麼不肯在教育孩子的方法上多動些腦筋呢?這是個急劇變革的時代,許多東西都在急速更新,為什麼管孩子的老方法不能變一變呢?
我能玩沙子嗎
父母不喜歡孩子髒兮兮的樣子,但不能因此剝奪了孩子盡情玩耍的權利。
為孩子挑選漂亮的衣服、精緻的玩具是父母的一大樂趣,而孩子的樂趣又是什麼呢?孩子似乎對那些價格昂貴,做工精細的玩具只有一時的興趣,而對戶外的一堆沙子,幾根木棍卻有著持久的興趣。兩隻小手髒兮兮的,滿臉灰土,鞋子裡裝滿沙礫,兩隻眼睛卻是晶瑩閃爍,由衷地露出盡情盡興的歡樂。
媽媽心疼那身新買的衣服,擔心沙子迷了眼,害怕細菌被吃到嘴裡。
總之,做父母的不大情願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沙山上滾爬,拿著木棍亂跑。寧願花錢買很多玩具,把孩子拴在家裡。帶孩子去公園,也寧願花錢讓孩子玩一些遊樂器械,也不願讓孩子在柔軟的草地上奔跑,在水塘邊玩泥巴,在樹陰下觀看螞蟻打架。
週末,在公園裡,我常見到打扮得很規整、體面的父母牽著同樣規整的小孩子在散步。母親穿著筆挺的裙裝,高跟鞋,自己活動受到限制,也限制了孩子的活動。如果在商店、電影院、酒店這樣的打扮是適宜的,在公園,尤其是同小孩子在一起就給人一種彆扭的感覺。對於孩子,一張蓬頭垢面的、天真爛漫的笑臉,比整潔、規範、拘謹的“服裝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