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沈旭東這麼說,陳主任算是放心下來。 他其實就是難以判斷實際地方工作量能不能承受,別真買套房打個證明幾個月,貸個款幾個月。 一下流程能走一年,這跟限制交易也沒太大區別了。 原本就是正向發展的房地產,可別因為一些政策執行原因,直接給掐斷。 如今聽來,陳主任是真的對這問題有了思路。 以地級市為標準,各市獨立展開稽核工作,省一級政府主要做監管,那這方案的可行性就大了起來。 “關於土地增值稅的改革方案呢?” “我看你報告上寫的也是以階梯制的稅率,不過沒貸款方面的內容詳細,我想聽聽你的實際想法。” 土地增值稅,其實就是國內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的單位和個人,以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物件而徵收的一種稅。 因為目前的稅率才20%,以寧州市為例,他堂哥去年底拿的那塊地價值1700萬。 放到今天這個時候,土地的本身價值已經高達2800萬,這還是本身什麼都沒建也沒賣房的利潤。 只是單純的轉讓就有這個利潤,而堂哥若是真的這麼辦,直接收益為一千一百萬。 當然這些交易是要交稅的,最大的一項賦稅就是土地增值稅,達到二百二十萬。 還有些連帶的零零總總的賦稅,一共到手收益起碼能保證八百萬往上,而若是賣房呢? 實際收益撐死在現有基礎上多個三四百萬,但其中建設週期,交易時間,包括資金積壓等等問題。 還有工人工地安全問題,連帶的需要花精力的地方不少。 想徹底將房建完,掙後面的三四百萬可能需要花一到三年的工夫。 累死累活的,還不如就把地放著或者就以這塊地抵押,拿新的土地坐等增值呢。 這其實都是政策的漏洞,一方面也是國內擠壓了多年的土地紅利以及經濟的迅速發展。 “我預想的土地增值稅設定階梯方式,主要是讓房產公司迴歸土地開發盈利的方式。” “預設四檔累進位制度,土地增值額未超過本金的百分之50的,稅率依舊以20%為準,也就是說想要流轉交易土地就需要補上這20%的增值稅款。” “在50%-100%一檔的,稅率以40%為計算,100%-200%,稅率累進至50%,超過200%,直接徵收60%。” 沈旭東是參考了後世的土地增值稅的收取方式,可以說直接將大部分房產商靠囤地升值的路給堵了。 就算是真還有繼續囤地的,實際收益與風險不成正比,哪怕土地飆升,實際的受益方也就是其中利益的大頭是政府的。 “土地的增值本身屬於是國家紅利的一種,咱們國內經濟好,國力強盛,土地自然價格高嘛。” “這些高額的土地增值,本身就是國家的增值,不應該被地產商人們吃下。” “他們該得的利潤只是建房而已,若是這方面不掐斷,大半的紅利都會憑空消失肥了地產開發商們。” 陳主任聽著也是眼神發亮,不住的點起頭來。 其實報告提上來時,他就覺得這方案很不錯,相比起直接靠行政手段限制拿地幾年內必須開工。 或者在上一塊地建設完前禁止拿下一塊的方式好太多。 直接階梯式的收取土地增值稅,的確是一個更高明的舉動。 這樣透過核心收益變化的形式,讓地產商們自己改變原有的想法。 也在最大程度的將土地增值的收益捏在政府手中。 “陳主任,這增值稅階梯的方式還可以再改改,我當時擬的時候只是粗略做了個規劃,具體可以讓搞財務的或者搞經濟的專門同志演算下,爭取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 畢竟這年頭主要還是促進房地產事業的,他也怕萬一階梯稅率定高了一下子打擊了房產商的開發積極性。 他作報告時的時間也緊張,沒有說特別的嚴謹。 畢竟這種稅率的改革方案,他們省裡決定不了,銀行貸款限制方面倒是能由省裡直接透過。 所以報告相對的比重篇幅,都以貸款那部分的限制工作為主。 “很好啊!怪不得Z總對你評價那麼高,的確是很有見地,這兩個方案都很有操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