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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傑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鄭重的給杜嘯天鞠了一躬道:“我是來謝謝你的。你今天教得很對

“這麼說,我打你是對的?”杜嘯天玩味的笑道。

“對,非常對”。張明傑一臉感激的點點頭。

杜嘯天拍拍他的肩道:“好好幹吧。做為一個醫者,最重要的,是有一顆良善之心。”

杜嘯天說完,轉身走了。今天的自己,還真有些聖人的味道。

聖人不是已經下崗了嗎?

張明傑回味著杜嘯天的話,再抬頭時,杜嘯天已經走遠了刁張明傑遠遠的叫道:“我們能做朋友嗎?”

說語感出,張明傑沒有聽到杜嘯天的母答,他甚至都沒有停下腳步,這讓張明傑多少有些失望。

張明傑出生於偏遠的山區農村,很小就已經知道了生活的艱難。他知道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念書,所以他沒日沒夜的唸書,希望有一天能夠出人投地。

終於,他考上了大學,在全村人的資助和家裡砸鍋賣鐵的努力下,他走出了那個小村,走進了深城這個大都市。

大都市的繁華,讓張明傑眼花嘹亂。這裡的女孩子,居然可以穿著露出底褲的裙子上街。他們居然的居然不是發苦的井水,而是可樂,香檳,紅酒

同樣是人,為什麼人家能生活在廠。而自己和家人卻要生活在那種交通基本靠走。通訊基二取暖基本靠抖,治安基本靠狗”學校沒有路燈的,路上沒有汽車的,滿大街跑的牛,馬路不是水泥的,是土的,晚上出門的時候都拿著手電筒,不小心就踩著屎每天面朝黃土背朝天,一年做足三百六十天,吃得卻還不如人家城裡人養的狗好。

張明傑心裡極不平衡,他發誓要過城裡人的生活。他更加拼命的學習,別人去玩的時候,他在學習。別人去開房的時候,他咬著慢頭在學習。他一天的生活費,還不夠人家買只套套的錢,他穿在腳上的鞋,還沒有人家丟掉的鞋好

就這樣,他在醫學院捱過了五年,他的畢業成績,比全校第二名的要高出一大截。終於醫院來要人了。每一次醫院來人,學校總會嚴掉一些同學,但是留下的,都是他。

一開始,他認為是那些醫院沒眼光,沒看中他這顆金子。是金子,總會發亮,他自信滿滿。可是學校的人越來越少,就連所以學分都不合格的人都有了著落,他卻依然還在。

他憤憤的去找那些不要他的醫院,終於得知,原來想要留院,是要錢的。多少?不多,十萬起尖。

張明傑再一次受到了嚴重的打擊,十萬?他就算回去把整個村子賣了,只拿不出十萬。沒醫院收留,他就得圈著包袱回到種地去。除了種地,他沒有任何的出路,因為他在這裡學到的東西,在家鄉跟本用不著。

村裡的人,買不起這些動撤上百塊的藥片,更做不起那些賣三頭肥豬做不起的”口”這些亂七八糟的檢查,村裡,鄉里,及至縣城裡,也沒有這些裝置。那四、六、八級英語,更是笑話。

拿了全村的錢出來讀書,在回去種地,張明傑做不出這樣的事。哪怕是要飯,他也要留在城裡。他發了瘋一樣的找工作,可是沒人請他這肩不能挑,手不能抬的所以大學生。在一次次的失敗之後,張明傑的心。漸漸的向前輩馬家兄弟那樣,發生了變化。他開始痛恨這個,世界。最後,他是娶了那個胸口在一巴掌護心毛的學姐,那個院長的女兒,才得以進入醫院的。

在這樣的家族裡,張明傑沒有任何的地位,所以他把自己的不滿,發洩到那些病人和家屬的身上,從他們的痛苦裡,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一點變態的快感。

杜嘯天的那一巴掌,把他打回到了那個還沒有出村的張明傑。那冰冷的槍口,讓他的心靈得到了扦悔,他想要改過,他想要從新做一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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