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可以說,只要你把自己的名字填好,你未來的星途會是一片光明。”
林星火垂在兩邊的手微微顫了顫,她沒有看那檔案,而是筆直地盯著沈澤昊,“沈少,我相信你考慮得很全面,但是如果我們真的如你所願分開了——你怎麼就肯定沈銘晟不會再跟家裡鬧翻?”
沈澤昊挑眉,“是,就目前看來,如果你提出分手,他肯定要死要活的,但我自然有辦法管住他,這你就不用擔心了。”
林星火低頭看著那檔案,久久地,才輕聲說,“沈少把這麼好的機會給了我,是想要求我主動提出分手是嗎?這樣,他不知情,就不會怪在你頭上,你也就很好地維護了那可笑的兄弟之情。”
沈澤昊挑起一抹笑,“林星火,你很聰明。聰明人當然會做出最正確,最有利於自己的選擇,對嗎?如果你沒有愛他也愛的要死要活的,該怎麼選擇,根本不需要太多考慮吧。”
林星火伸出手拿起那份檔案,垂下的眼簾遮住了一閃而過的冷光,隨即她抬起頭,“沈少,至少給我個考慮的時間,我看上面的申請時間還有一個月,半個月後,我會給你答覆。”
沈澤昊聳了聳肩,“隨意。”
司機把林星火送回了住處,林星火回到家裡,隨手把檔案扔到了書桌上。
☆、第72章 '72'
雖然給沈澤昊的回覆時間是半個月,但林星火回到家就把這件事拋在腦後了,她不願意這半個月都要糾結這件糟心事,而且要面對這個選擇的也不是她一個人,她可以先跟沈銘晟討論了再做決定。
這一週有家娛樂雜誌請她和沈銘晟一起拍封面,這家的雜誌很少登些不入流的八卦,編輯下筆也都很有度,業內風評不錯,所以一直銷量也很好,但難以突破高度,這次邀請他們也許是抱著搭兩人人氣的順風車提升銷量的目的,葉琳跟那家雜誌一負責人認識,沒怎麼考慮,爽快地答應了。
單人照都很快就過了,但封面那張兩人合照的卻似乎遇到了瓶頸。
造型師一連給他們換了四套衣服,雖然兩人穿上都很好看,但卻沒特別突出的。似乎穿什麼都有一方的存在感更加突出,無法很好地把兩人都融合在一起。一上午擺造型走站位很累人,中午兩人湊一塊吃午飯的時候,沈銘晟看林星火無意識地在揉腳踝,問道,“腳痠嗎?我幫你揉吧,我小時候經常幫外婆揉肩膀,都揉出些心得了。”
林星火看他一副急於表現的樣子忍不住笑了笑,“準了。”
沈銘晟蹲下來,可能覺得這姿勢不太方便,於是又坐回去,然後抬起她的腳放在自己腿上,左右看看她的腳踝,忍不住皺起了眉頭,“這造型師幹什麼吃的,挑了雙鞋子帶又細又緊的,你這邊都有紅痕了。”
“得了,你別抱怨了,沒拍出滿意的照片那造型師現在也夠糟心的。”
“那又不關我們的事,他自己水平問題,難道還想怪我們長得醜?”
林星火笑了出來,拍了拍他的頭,“不是要幫我揉嗎,別說廢話了。”
沈銘晟於是專心致志地替她揉腿,過了一會兒,林星火及時誇獎他,“嗯,挺舒服的。”
某人有些沾沾自喜,“另外一條腿也放上來。”
他們坐的地方比較角落,而且一般私人時間大家也都有意無意地不去打擾這對小情侶,偶然有人看到這一幕也只是竊笑一下。而一直在思考著下午換哪套衣服合適的造型師無意間看到這一幕,眼神卻突然亮了起來。
因為娛樂雜誌封面一般也需要有那種特別吸引目光的特點,要麼是很華麗一下子就抓住眼球的,要麼風格特立獨行不落俗套的,所以他習慣性地給他們試了華麗風的服裝,不是說兩人穿著不好看,就是感覺少了點什麼,似乎那些普通的套路不能加在他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