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愛是那樣的脆弱,在鋼刀和血火的交織之下,很輕易地就被毀滅,就被摒棄,嶽翻以一個鐵血魔君的面孔出現在了虔州,把虔州人數百年的日常和畸形的愛撕裂殆盡,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十條法規。
即使如此,嶽翻也沒有覺得自己做的不對,或許有人會提出質疑,那是因為他們生活在法律健全的地方,如果他們可以親身體會一下殺掉別人吃肉保證自己的家人不會餓死這種情況,或者親身經歷一次易子相食的慘劇,他們就不會認為這種日常和愛是正常的,也不會認為嶽翻的鐵血統治是&ldo;威權&rdo;。
易子相食,或者是殺掉別人來保證自己的家人不會餓死,出發點是什麼?如果遇到了這樣的案例,嶽翻同樣會覺得棘手,走投無路,為了自己奄奄一息的老父老母,為了自己哭嚎不止喊肚餓的幼小孩子,鋌而走險,殺掉了過路人,用他的肉來保證自己的家人不會餓死,繼而案發,此人該如何判處?他是有錯還是沒有錯?
錯的是這個世界啊!
嶽翻抬頭,他看不到星光,只看到一片漆黑的天空,他從未認為適應這個錯誤的世界有什麼不對,弱小的人類和強大的世界法則本來就是不對等的,誕生於這個世界,難道不該服從於這個世界的法則?可是嚎哭之聲不斷的刺激著嶽翻的心臟,低下頭,嶽翻赫然發現自己的雙手布滿了鮮血……
我做錯了嗎?
良久,嚎哭之聲漸漸消失,只剩下來來往往打掃殘局計程車兵和熊熊燃燒的火焰,嶽翻的眼中也沒有那雙沾滿鮮血的雙手,依舊乾淨的雙手緊緊握拳,嶽翻毫不猶豫地下達了進軍的命令,我不想讓小部分人做出犧牲,甚至讓一個人做出犧牲都不想,我要和平,我要安寧,我要每個人都能活著,可這世界不給!
他伸出手,貪婪地向我索取代價,他告訴我,要換取和平,要換取安寧,要換取數十年上百年的日常,可以,但是你要付出代價,沒有不付出代價就可以得到的東西,你生長於這個世界,就要遵守法則,否則你就會被抹殺,所以,交出代價,交出足以換取和平和安寧的代價!
宣和四年五月初三,嶽翻平定虔化縣,斬賊匪一千二;宣和四年七月初八,嶽翻平定石城縣,斬賊匪兩千;宣和四年八月十七,嶽翻平定瑞金縣,斬賊匪一千五;宣和四年九月二十七,嶽翻平定會昌縣,斬賊匪一千七;宣和四年十一月初六,嶽翻揮師安遠縣,斬賊匪二千三;宣和四年十二月初八,嶽翻平定龍南縣,斬賊匪一千一。
宣和五年正月初一夜,嶽翻突襲信豐縣,斬虔州匪首張麻子、李虎、周昌三人,斬賊匪三千餘,生擒上萬,至此,虔州匪類主要力量被嶽翻一掃而空,主要縣城和周圍人口聚居處全部都被嶽翻掌握,嶽翻手上握兵三萬,更兼各地組織起來相助嶽翻平定賊匪的民軍,虔州大勢已定,所有佔據縣城之反對勢力全部都被消滅,最後的餘黨聚集在虔州州治贛縣。
宣和五年正月十八,嶽翻遣麾下大將晁蓋率兵一萬直取贛縣,擊破虔州匪軍最後力量,與此同時,虔州匪軍背水一戰,組織最後的人手號召吉州境內賊匪殘餘勢力端掉嶽翻的老巢廬陵城,被早有準備的江南南路安撫副使劉子羽率兵三千徹底擊破,嶽翻麾下將領阮氏三兄弟立下大功,徹底將吉虔二州匪軍消滅。
宣和五年正月二十七,嶽翻率軍抵達贛縣,至此,虔州平定。
但是這只是縣城和其周圍人口聚集處被平定,剿滅的匪類都是些明面上的匪類,自古以來匪類就有兩種,一種是野生的,一種是圈養的,嶽翻消滅掉了大宋一百多年以來消滅掉的圈養的匪類,但是數量更多野性更強的野生土匪,嶽翻還沒有收拾掉。
吉虔二州境內多山,這些匪類就秉承著上山落草的優良傳統,遁入山林,打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