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三分靠著練,不砸錢就想弄出一支強兵,根本是做夢!
只是真正花起錢,實在肉疼。
一口肥豬十貫錢,兩口二十貫,每天兩口肥豬,一年下來,就要7000貫,其餘的糧食,鹽巴、茶葉、糖、醋、油、蔬菜、雞、鴨、魚……每一樣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現在王家的人馬還不到一千人,以後人多了起來,花費就會像氣球一樣膨脹。
而且野狼谷的馬場,馬匹也越來越多,一匹戰馬的草料花費至少相當於五個士兵,每個士兵配屬兩匹戰馬,花在馬上的錢就是人的十倍!
光是想想這些天文數字,就讓王寧安腦袋炸裂。
難怪趙宋的皇帝不怕有人會靠著效用士造反呢,這個成本也太高了。
王寧安很能賺錢,但是面對無底洞,時常感到無力。
當三伯提出從海洋弄吃的,王寧安茅塞頓開。
真是該死,近在咫尺的東西,怎麼就忘了?
“三伯,在大海捕魚,危險不?收穫怎麼樣?”王寧安眼睛冒光,好奇問道。
王良瑾呵呵一笑,抹了抹脖子上的一道傷疤,那是一條几丈長的大魚留給他的……剛剛到長生島的時候,他們飢渴難耐,只能撿一些野果,弄點小魚小蝦果腹。幾天下來,很多人都吃不飽肚子,體力下降,有人還生了病。
王良瑾只好把希望放在捕魚上面,那一天中午,他們發現海面上有許多的水柱,噴起好高。
如果是歐陽修這些浪漫的文人看到,一定會認為那是海里的龍王,在戲水玩耍,說不定還會留下無數浪漫的詩篇……
可王良瑾不一樣,在他的眼裡,那就是一塊碩大無比的肉!
他們的船隻出發了,海面下若隱若現的巨大黑影,比起船隻還要大,王良瑾都感到奇怪,當時他居然一點不怕。
握緊長弓,一支狼牙箭射入了鯨魚的面板,龐大的巨獸彷彿被蚊子叮了一下,沒有什麼反應,繼續向前遊。
王良瑾和幾個夥伴急眼了,抓起了之前做好的標槍,奮力擲出,終於,穿透了鯨魚的面板,鮮紅的血液流了出來,海面上散發出濃稠的血腥氣。
鯨魚狂暴起來,加速遊走,王良瑾他們也發了瘋,追蹤著海面上的血跡,用弓箭和標槍,不停攻擊,給鯨魚製造更多的傷口。
他們已經不知道追出了多久,鯨魚疲憊不堪,傷痕累累,浮在海面,王良瑾的船隻到了鯨魚附近,龐然大物都沒有力氣逃跑。
他抓起長矛,奮力刺入鯨魚的身體,其他人也都像是瘋了一樣,玩命的攻擊,終於殺死了鯨魚,在忙活了兩天多之後,他們拖著戰利品,回到了長生島。
那是他們捕捉的第一頭鯨魚,足足吃了兩個多月,鯨油被用來燒火取暖,魚皮做成了簡易的鎧甲。
靠著一頭鯨魚,他們站穩了腳跟,還收服了長生島的土著百姓,王良瑾順理成章變成了島主……
真是想不到,三伯居然還有捕鯨的傳奇經歷,王寧安心馳神往,別提多羨慕了。
上輩子生活的時代,島國每年都去捕鯨,血腥的場面引來全球的撻伐,王寧安也鄙夷倭寇後代的無恥。
但是不得不承認,在石油發現之前,長達幾百年的時間裡,西方人瘋狂捕鯨遠超倭寇,鯨魚渾身上下都是寶,皮能製成甲冑,骨頭和內臟能做成飼料,肉能食用,從脂肪提煉出來的鯨油更是照明的絕佳材料,更不要說抹香鯨還能產出名貴的龍涎香……
一頭鯨差不多能解決一個村子一年的肉食消耗,帶來上萬貫的商業利益,王寧安徹底被打動了,他滿腦子就剩下捕鯨,捕鯨,捕鯨!
……
王良瑾帶回來的船隻太小了,而且結構遭到破壞,難以承受鯨魚龐大的重量。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