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下去準備。
王寧安身邊只剩下一個陳順之,他笑呵呵道:“王爺,這可不是您的作風啊!”
“錯!”
王寧安笑道:“老陳,當初你沒跟著我,還不知道。當年我可是和我爹殺進契丹境內,七進七出,也殺過人的!只是這些年官做大了,不願意冒險了。真當我不會殺人啊!”
王寧安豪氣干雲,“來,把我的盔甲找出來。”
還真別說,王寧安這幾年胖了一點,穿上盔甲,頗有一股子威嚴氣度,按著寶劍,站在那裡,虎虎生威。
陳順之笑道:“王爺,弄得老陳都想穿上鎧甲,一試身手了。”
“哈哈哈,這有何難,給你也準備一副。”
……
王寧安全副武裝,他不是偶然心血來潮,而是深思熟慮過了。
草原蠻族,只尊敬強者,西域情況混亂,各種勢力犬牙交錯,如果不把刀亮出來,震懾住人心,是沒法立足的,王寧安可不想把寶貴的精力都浪費在彈壓地面,維持秩序上!
他是來開疆拓土的,不是當保安的!
殺雞駭猴,他就要用嵬名浪遇的腦袋,震懾住所有人!
當然了,老毛病王寧安是改不掉的,他還是給野利遇乞下了命令,讓老狐狸調動一切力量,去襲擾嵬名浪遇。
說起來野利遇乞當年是元昊的姐夫,衝鋒陷陣,立功無數,嵬名浪遇當時還是個小屁孩,託著兩筒清鼻涕,跟在後面到處跑。
一轉眼多少年過去了,兩個人居然成了冤家對頭,真是令人不勝唏噓啊。
野利遇乞得到命令之後,當真沒有客氣,他知道,這一戰事關重要,他要展示力量,這樣才能吸收西夏的敗兵,他已經籠絡了幾萬人,如果再把嵬名浪遇的人馬吞了,他就坐擁十萬大兵,比起當年的廝也差不多了,大宋就算再討厭他,也必須仰仗他維持地方的安定。
野利遇乞想好了,在元昊之前,党項的貴胄,就接受大宋的冊封,幫著大宋看住邊疆,這就叫羈縻之策。
後來元昊不甘心屈居人下,而且覺得幫著大宋,對付自己人,早晚會被党項各部推翻,所以他覺得起兵造反,另立一國,居然還讓他成功了。
大不了重新回到羈縻之策上來,老夫給大宋當一條走狗,維持地方安寧。
老夫只想當一個土皇帝,也不和大宋爭什麼,年年進貢,歲歲稱臣,只要能保持一塊土地,擁有一支服從自己的人馬,也就足夠了。
不知不覺間,野利遇乞的野心已經小了無數倍。
他想了許久,翻身睡覺,上了年紀,覺輕了很多,才迷糊不到一個時辰,就又清醒過來,正在這時候,他突然覺得外面有的聲音,似乎在靠近他的帳篷。
老狐狸立刻警覺,他提著刀,離開了被窩,把枕頭塞了進去,彷彿繼續睡覺的樣子……正在這時候,突然有人劃開了帳篷的簾子,幾步到了他的床邊,舉起明晃晃的彎刀,奮力劈下,連著幾刀,把床榻都劈碎了!
“哈哈哈,野利遇乞,你終於完蛋了,你個無恥的叛徒,大宋的走狗,你該死!”
這傢伙狀若癲狂,眼睛裡都是瘋狂的火焰,居然沒有注意到,床上沒人。他只顧大聲呼喊,“兄弟們,快殺啊!”
外面有了動靜,這個刺客突然想到,如果能拿著野利遇乞的腦袋,去外面展示,一定能讓軍心大亂。
想著,他立刻探身,用手一摸,結果竟是空的。
正在這時候,一把刀準確從他的脖子掠過,腦袋一下子飛了出去,人頭沒有落地,還在想著,到底是怎麼回事……
出手的正是野利遇乞,他幾步躥過來,撿起地上的腦袋,憑著微弱的光,能夠辨認出來,這傢伙不是別人,就是軍中的一個廚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