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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能性,人們日常所積累的生活經驗在小說中只是一種可能,而小說本身同樣在積累著經驗,並以誇張擬人等修辭手法呈現於外,從而為人所接受。

白髮三千丈。這是事實,一種悲哀。

科學家喜歡探究事物,哲學家喜歡追尋概念。事物因其存在因其已知的部分而偏狹窄小。概念因其不可確定性不斷遊移只能遵守“約定俗成”此規律,以求為現在的人瞭解其涵義。而小說盡納事物與概念於已身,且打破事物中的諸多不可能,畢竟“不可能”中包含著“可能”兩字,同時利用文字,用一種面目可親的方式,對概念進行挖掘,再訴之於人的欣喜與驚奇等不再屬於感官淺層次的情緒 ,從而把生與死,未來、現在與過去,你與我,緊緊相聯。

小說中的“我”,即現實生活中的你。

能明白嗎?

再形而上地講,小說是虛的,生活是實的,二者是琴與心。生活是一把具體的琴,這種具體若沒有心的折光射來,就是一塊上面繃著幾根線毫無意義的木頭,蟲子還會嫌其做窩不夠遮風蔽雨呢,惟有心,人之心,才能賦予它生命,至於包含觀察、敘述、等在內的小說寫作技法都屬於那幾根撥動琴絃的手指。動,或者靜,光線擱在琴絃上,心忽一動,虛實交錯,然後便是萬丈音樂。虛與實其實並無分別。音樂至此時此刻,便是實的存在了,讓人憐憫,讓人憤怒,讓人歡樂,讓人仇恨。情感。對了,就是情感。人之一生無非是一連串情感單詞,惟有它們才具有普遍的持之永恆意義,而某個所謂的自然法則卻往往會被時空扭曲變形。故,小說往大處說是人生,往小處說,便是它們。舌尖放平,後縮,口腔擴張,氣流輕輕吐出,“愛”,牙縫間擠出一片青綠嫩葉,嘿嘿,它也是--唉!

活在小說裡,這聽起來或許令人不大舒服,但這是我們的命。

二,小說是無用的。

“詩可興,可觀,可群,可怨。”

小說亦不例外。所謂興,由此入彼,見高山得睹巍峨,望流水便思灑脫,從具體的客觀存在邁入開滿鮮花的精神國度。它過濾掉現實種種,將人的靈魂從那具為紛芸世事纏繞的臭皮囊中拔出,擱在清風明月處,一任文字撫摸,繼而戰慄,通體陷入不可言說的愉悅。這是小說之美。所謂觀,照鏡子。小說是一面鏡子,籍此可觀自身容顏,或妍或媸,從而自省內心、澄清思慮,得以深刻;亦可籍此鏡覷他人之千嬌百媚與奇形怪狀,或怔或喜或嘆或漸木訥無言。這是小說的認識。所謂群,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人畢竟是一種群居動物,需要用他人的體溫互相溫暖,相互肯定,當然,與草木同朽的聖人不在此列。從某種意義上說,文學不僅可扮演聽伯牙彈琴的子期,必要時還能客竄上幾回紅娘。小說在這裡拋的是媚眼。所謂怨,發憤著文,不平而鳴,或哀百姓黎庶,或恨天道無眼,或泣自身不遇,胸中鬱氣實是不可不洩。

小說的功能即此四字。此四字時有起伏,間有消長,或長笛獨奏,或管絃合鳴,並緣此形成種種流派,呈出劉勰在《文心雕龍》中所談論到的八種基本風格,典雅、遠奧、精約、顯附、繁縟、壯麗、新奇、輕靡。典雅者,端莊大氣,簡單質樸,寫盡一個時代、地區的榮辱興衰,所用筆法為現實主義;遠奧者,文辭繁複,結構疊嶂,似群山蜿蜒,令人徒發不識廬山真面目之浩嘆,忽峰迴路轉,柳暗花明,心神煥然一振;精約者,用字考核,冗詞幾無,句句皆撓到癢處,實難增刪一字,文字似水洗過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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