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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督徒騎士理想相反、也與北方野蠻的英雄主義相距甚遠的世俗騎士理想,其特徵是愛情崇拜和禮節崇拜,表現為追求羅曼蒂克的愛情和高雅優美的言行。世俗騎士源於西班牙**社會,流行於法國南方世界,在這些騎士的眼中,愛情是一種純粹精神性的、不摻雜任何肉慾的神聖的感情,由此構成了中世紀盛期騎士文學的主要內容和基本格調。

於是,武士的忠誠、基督教的謙恭、對理想中的女性的純潔無暇的愛情,成為每個騎士必須具備的三種美德。“基督教騎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著它對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對西方倫理標準的影響。”他們是力量與正義的象徵。

………【暗黑之女巫傳說】………

“從女巫初現人世,就沒有父母、兒女、配偶、家庭。她是一個魔怪、一塊隕石,弄不清是從哪兒來的。上帝啊!誰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裡?荊棘叢生的野林、人煙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蹤影。夜裡她則棲身在一張古老的桌子下。大家害怕撞見她,這使她更加孤獨。她的周圍像圍了一道火籬笆,誰想過她還是個女人?即使過著這麼可怕的生活,她還是保持著張弛有度的女性活力、女性的吸引力……”

“巫師”(sorr)這個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夠經由祭祀或象徵的儀式去改變他人命運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語中表示“遭遇”或“命運”)。巫師最常見的施法形式是下咒,於是它便成為“巫術”和“詛咒”兩詞的同義詞。在義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術的詞為“fara”和“ria”,也都意味著“包藏禍心”。從十五世紀初期開始,“巫師”的意義歷經演進,更明確地意指他們的法力是源自魔鬼附身。

其實,《暗黑破壞神2》中的女巫與人們想象中的巫婆形象相去甚遠,這裡的女巫是一個擁有神奇魔力、並遠離邪惡的奇女子形象。大家可以將她同下面將要介紹的“巫師”作以比較。

民間傳說中的女巫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相傳一個女人到了夜裡會變成一頭猛禽,發出可怖的叫聲,飛進房屋裡吞食嬰孩。這種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傳說的一個重要元素,經常見載於羅馬文學和希臘神話中。

十世紀,日耳曼特里夫斯的勃魯姆寫了一部供主教閱讀的隱修紀律指導書——《主教會規》,其中記載了幾名受撒旦誘惑的婦女,與羅馬女神戴安娜一起騎在某些動物背上飛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澤地有關的女神,照顧婦女分娩,而這些都跟巫術緊密聯絡,以致有的專家稱她為“女巫的神”。後期的文獻曾提到希羅底的名字,她是羅馬希律王的妻子,間接害死了施洗約翰,另外書中還提到過日耳曼萬神廟的女神像霍爾達。不論怎樣,魔鬼學家們根據《主教會規》確定了女巫的形象——她們常常在夜間騎一把掃帚或一頭動物,從窗子、牆壁或煙囪飛出去參加巫魔會。

如果沒有閱讀過十五世紀至十七世紀的一些史料的話,我們是很難想象到當時的獵巫活動是如何的殘酷,許多無辜的女性被視為女巫活活燒死,死前還曾倍受折磨。在1580年到1670年期間,西歐各地完全籠罩在對所謂的女巫的血腥屠殺之中,當時有一位名叫雷米的法官,三十年間燒死了三千多名“女巫”,點燃了數百座火刑架。

人們之所以如此殘忍地對待“女巫”,主要是由於傳統中根深蒂固的反女性成見,女人使人害怕,醫生不理解她們的生理,神學家將她們視為反覆無常的人,必須時刻加以防範(女人犯有“原罪”,她們常被視作魔鬼的代理人)。從法律觀點來說,當時的女性先受父親的監護,只有到寡居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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