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黃三的命。
“那你能出多少?”約翰遜來了興趣。
“飛扶梯!(50)”黃三可是夠狠的了。
“SHIT!不行,190美元!”
“塞死梯!(60)”
“NONONO,180美元!”
“兔馬馳呀!(太貴了)”
接下來,兩個人就因為這次的律師費問題,你來我往殺的是不可開交。
後來在約翰·尼利·約翰遜的自傳裡,他自己寫道,‘華工真的是一群討厭分子,可是跟他們討價還價,卻是一件讓人愉悅的事情……’
最後,以100美元的價格成交,黃三這個傢伙樂呵呵的回家去了,而這個尼利·約翰遜,他也是笑呵呵的。
因為,他從一開始,就想做這個李夢楊的辯護律師,就算這個華工不來找自己,也是如此,所以,這100美元,等於是白送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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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三藩市公審!
“聽說了嗎?那個華工殺死警察的案子竟然要在市政廣場公審。”
“上帝呀!為什麼?”
“好像是有個州議員推動了這件事,說什麼要體現我們美國的法律精神。”
“狗屁!對待華工就應該絞死他們!一個都不留,更何況那個混蛋還殺了人!”
在‘華工殺害警察’事件爆發一週之後,三藩市的街頭巷尾都在議論這麼一個事兒,那就是這次要給這個華工一個公審,讓這小子見識一下美國的法律精神。當然,很多的三藩市市民都覺得這是浪費時間,乾脆絞死了那個華工才是喜聞樂見的,可儘管如此,閒著也是閒著,到時候去看看怎麼審判,怎麼定罪,怎麼絞死一個華工,這似乎也是挺有意思的。
19世紀中葉的西部,娛樂專案可是不多的,除了喝酒,拔槍對射,那就是找失足女了,而現在審判這個華工,被好多的三藩市市民,乃至於加利福尼亞州的民眾,當成了一個娛樂專案。
就從這一點來說,這個時候的美國跟大清也有點兒相似,民眾們都喜歡看殺頭……
當聽到要對自己公審這個訊息的時候,李夢楊並沒有多麼的興奮,因為他很清楚,這不過是個程式,就現在這個年代,結果恐怕還是自己得被絞死。
不過,這很明顯是黃蓉妹子幫的自己,李夢楊心中當真是非常的感動。
時光飛逝……
1855年8月3日,這一天,距離華工殺害警察的案發日,已經快一個月了,事件發酵的也差不多了,好多的報紙都報道過了,於是,三藩市歷史上極其少見的一次公審大會,就在這一天開始了。
三藩市的市政廣場,其實就是市政廳前面的一個大空地,此時就是一個土場,要是下雨那可就沒個待了,但此時,這裡建了一個木頭臺子,臺子上面法官,陪審團,檢控官,辯護人,被告,證人,各個席位都弄好了,不遠處還有個絞刑架,顯然,判完了咱們也別耽誤。
過不多時,這場審判的主角就都粉墨登場了。
約翰·尼利·約翰遜,他非常文雅,安靜,坐在那裡完全就是一個紳士,而他的心中卻非常的自得,因為這件事就是他推動起來的。
要知道沒有法官喜歡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審案,因為他們還得戴個蠢到不行的假髮套,身上穿的也必須非常莊重,再加上他們大多心寬體胖,有個太陽曬著,不難受都奇怪了。
但這一回,憑藉著自己的雄辯和機智,不但說服了法官跟陪審團,連三藩市市長詹姆斯·範·尼斯,加利福尼亞州州長約翰·比格勒,都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