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被切掉右手小指後踢出西郊。對花花事兒也有規矩,強幹的直接煽了,總之就是不能招惹良家。這規矩兄弟們也沒什麼意見,偌大的安城市,搞破鞋的女人還是有的,花點兒錢就能瀉火的事兒,犯不上把自己搞成太監。
前不久範瑤突然找到他,要借五百塊錢,說借給她就陪李剛一個月。其實都明白,就是用錢“包”她一個月唄。李剛覺得這也不算壞規矩,而且小姑娘比那些娘們“嫩”,多花個一頭二百的也值,就給她了。
結果範瑤拿到錢就消失了。前兩天好不容易在路上碰到,可範瑤說不幹了。其實李剛也無所謂,本身就是玩兒的事兒,不幹拉倒,就讓她還錢。她說沒錢,剛好有警車路過,讓她給跑了。
李剛這才安排兄弟們撒開網找她,要麼給人,要麼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