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了,也鬱悶死你。不機智仍不行,嘴角還得噙著笑,不時吐出幾粒珠玉,才會迷死人吶。不幽默還是不行,最好是讓那幫後生仔笑出眼淚來,這樣,你才是他們心目中不可替代的紅粉佳人。語言包括文字的顏容是殊麗雅淡,還是兇猛暴戾,也包括文字與文字之間是否乾乾淨淨如同水洗過一般,還包括節奏是否收放自如,敘述是否張弛有度,等等。
譬如我在《上帝保佑男人》中寫樸曉德知悉傷害他初戀情人的傢伙死翹後:“樸曉德喃喃自語,他躺在地上的影子被光線切割成首尾兩截。他一屁股坐下,那些原本以為已經遺忘的事情沿著石階鑽入尾椎骨,驀然間化作柄大錘,當胸重重一擊。”這句話若用傳統的語言描述可以寫成:“樸曉德喃喃自語,他踩著地上的影子往前走,心裡難受得緊。他慢慢坐下,胸口如受巨石,那些原本以為已經遺忘的事情又浮出腦海。”
意思一樣,但不同的語言,卻讓兩段話的張力大小迥異。
語言精妙,並不是說要濫用形容詞,而是把握住你所要表達的實質。再譬如寫光線,“暮色已重,一盞盞燈光從無數個視窗迸射而出,這些長短不一的光線跳躍在空中,像一把把剔骨小刀來回揮動,並從空氣中挑出一絲絲的甜腥味。”這種對景物的描寫,尤其是那個“挑”字,完全是為主人公秦願以後捱揍倒黴埋下伏筆。
三曰情節。
情節讓文章看得下去,用我挺喜歡的“塗鴉”的話來說,玩的就是驀然回首,那人在燈火闌柵處。其間過程大開大合大忽悠,放得出去,收得回來,有穿插,有突襲,有遭遇,有迂迴,海陸空立體作戰,場面之壯觀令人歎為觀止。它像一部好萊塢大片能充分刺激人的口鼻耳眼舌等人的各種感知器官。
我在情節設計方面把握並不是很好,這一點上,凡自以為在搞純文學的,都應該向通俗小說、尤其是金庸先生學習。《鹿鼎記》一文當真牛逼死掉了。我佩服的小說家不多,在我的閱讀範圍內,中國人、外國鬼子加在一起數,不會超過十根指頭,金庸老先生當是在前五名之內。
情節是小說人物臉龐凝聚定形的過程,它是讀者的命根子,關鍵在於一個“流”字。水流自然,竄高伏低,其輕重緩急當按人物性格演變,或“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語。”待到人物性格欲崩欲裂欲決眥怒目時,便當是“銀瓶炸破,鐵騎突出”。我寫的《時代三部曲》及《網人》情節都不強,所以現在寫的《上帝保佑女人》及《上帝保佑男人》的情節性強了,當然,後者是不能與前者相提並論,它們僅僅是好看的故事,是為稻梁謀的產物,但在情節方面,一曲一折,水流花飄,倒也讓我學到不少東西。
星垂平原闊,月湧大江流。情節如斯,實臻化境。
四曰人物。
人物讓文章能被人記得住,它必須有血有肉有脊樑骨,拍一下,也能噹噹作響。整個小說最後將濃縮到這兩三個字元的人名中,成為一個符號,代表著一種理念、一種人生、一種性格。這就譬如孔乙已、於連、高老頭、林黛玉。
塑造人物,實在是一個水到渠成之事,但要注意人物性格的概括性、普遍性、典型性。把一種普遍的性格概括起來,然後加以斧鑿,使其立體豐滿,切莫把人物寫成京劇臉譜,縱使要將人物掐頭去尾,在片斷中表達,也得在其一言一行一舉手一投足間,寫足他的性格。性格不會從天而降,一個憂鬱的人,他也曾開心過也歡笑過,沒有人從孃胎裡掙出後就一直苦著張臉。
當然,如果投公眾所好,故意這麼寫,我就沒話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