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請大家密切關注這個未出現姓名的送信人)並讓他送出去。可惜他不爭氣不能多撐一會兒,親眼看著信件被送出去。歷史告訴我們:他再也沒有這個機會了,而這封信,也最終未能交到扶蘇的手中。
皇帝駕崩,身為現在帝國第一個能說得上話的人,李斯深思後決定:秘不發喪。
李斯在作出這個決定的時候。歷史上無詳細記載,他是在何時何地何種情況下作出的此等決定。但我們不妨在歷史事實的基礎上設想一下。李斯秘不發喪的決定一定有個大前提的存在。如果不這麼設想的話,下面很多東西都無法成立——李斯認定信已經被送出去了,且不日就傳至扶蘇手中。
如此一來,秘不發喪的原因就很好解釋了。他必須為扶蘇趕到咸陽主持嬴政的葬禮爭取足夠時間。
嬴政在巡遊途中死亡的訊息,在扶蘇趕到咸陽前堅決不能讓別人知道。不要忘記車上躺著的這位死人,他有二十多個兒子。李斯一怕這些公子們篡位,二怕除了公子以外的人造反。
於是,為了掩人耳目,李斯將嬴政的屍體放在通風良好的馬車裡(車),並且讓宦官日夜陪在馬車中,派人按時給車上送食水和奏章。
這位倒黴的陪同宦官史書上沒出現名字,這許多天的確苦了他。
這個辦法很好,但當時的李斯可能忽略了一件事,現在是7月啊。這麼炎熱的天氣,一塊死肉不發臭才怪。
果然,沒有過兩天嬴政的屍體就發出奇臭,李斯靈機一動,找人去買了一車鮑魚。這東西,吃起來很香,可味道奇臭,估計其殺傷力比臭豆腐還強。鮑魚車緊跟在嬴政的車子後面,李斯企圖用魚臭掩蓋屍臭。
這在今天看來是很愚蠢的欲蓋彌彰的拙劣手段。先不說屍臭和魚臭根本不是同一種臭。就看堂堂皇帝的坐車後面居然緊跟了一輛裝臭魚的車子,你覺得合理嗎?
但當時的李斯可管不了這許多。因為他堅信,大臣們雖然會懷疑,但絕沒有人敢出聲,更不會有人膽大到去求證。不要忘記,嬴政有他的堅持啊,他是從來不見人的。誰敢見他,就被當惡鬼殺掉。大臣們也都還是人,不想死啊。
紙勉強包住火,可接下來更麻煩:萬一巡遊大隊走得太快,扶蘇還在路上就到了咸陽怎麼辦?所以必要的時候大隊得減慢速度等一等“正拼命往回趕的扶蘇”(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同時,大隊走得太慢,嬴政的屍臭味連鮑魚臭都掩蓋不住又怎麼辦?
總之,這段時間李斯真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中。一方面要掩蓋嬴政屍臭,另一方面費心計算巡遊大隊回到咸陽和扶蘇趕到咸陽的時間差。
就在此時,有一個人覺得時機終於到了。他就是接過嬴政臨終遺書的那位未出現姓名的仁兄。
趙高
戰國時代,天下合縱連橫,各國間結盟換約。特定條件下,有了特產:質子習俗。就是各國相互以王室公子作為人質。
例:趙孝成王元年,秦軍攻秦,趙國求救於齊國,送孝成王弟長安君到齊國做人質。簡單來說,甲國怕乙國來攻打或有求於乙國,就會遣一位公子去乙國做人質。
時間長了,年代久了,很正常的一種局面就是,甲國有乙國的公子,乙國有丙國的公子,丙國有甲國的公子,總之,那是一個國家都城,到處流落著其他國質子的奇特年代。
如果雙方顧惜自己兒子的性命那還好些。一旦在雙方互有質子,而又毫不退讓的情況發生,最先倒黴的就是這些被派遣出國的皇公子弟。而偏偏這些悲慘到被打發到別國的質子,都是些不得寵的。
這一點可以參照嬴政他老爹子楚在趙國的悲慘生活,史稱“車乘進用不饒,居處困,不得意”。要不是當時遇到呂不韋這位亂世商賈,估計此人最後下場就在趙國貧賤地過一生。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