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吧 > 玄幻魔法 > 車途異軌文字異形 > 第二百七十九章:弱小的馬鹿

第二百七十九章:弱小的馬鹿 (第1/3頁)

相信大家會有疑問,為什麼吃草的鹿群會來到荒城這個寸草不生,根本沒有食物的地方呢?別急,這就開始解釋:

馬鹿一般是隻有母鹿群居,公鹿獨居。只有在繁殖的季節,公鹿才會去找母鹿,和母鹿住在一起。集合成一個鹿群。

而馬鹿一般811月才開始發情。而眼下今天則是7月19日。那為什麼會有公鹿組成的鹿群呢?

馬鹿只有公鹿頭上長角。這就是公鹿的優勢。而雄性為了贏得雌性的青睞,他們則會將自己包裝的更加漂亮,強壯。比如雄性的孔雀才是開屏之後最好看的。馬鹿頭頂上的角則是擇偶的門票,並非是用來自衛防禦的武器。

這些華而不實的東西,就是他們求偶必須的,因為大部分的雌性動物都喜歡這些花裡胡哨的東西。雄性動物為了求偶,則就必須得裝備這些東西。

而馬鹿這個族群,看中的就是身強力壯,還有頭頂的角是否豔麗,這樣的後代才會更加強壯。這是為了繁衍所造成的族群之間的優勝劣汰。

正常成年雄性馬鹿體長180厘米左右,肩高110130厘米,體重約200千克,頭上的鹿角分68叉,最多可達910叉。而葉寧眼前的這隻馬鹿體長170厘米左右,肩高110厘米,體重約170千克,而且頭頂只有6叉。

這麼一對比,大家就懂了。這隻馬鹿在所有的公鹿之中,是屬於矮一點,短一點,輕一點,角還長得不好看一點的卑微者。屬於是天鵝群中的雞,野豬群中的家豬那型別的。

這樣他的求偶機率,那就可想而知。跟其他的雄馬鹿競爭,不可謂劣勢很大吧,也就是一點優勢都沒有,只能回孃胎重造了屬於是。

畢竟他們只是動物,不像人類會多方面考察,包括性格等方面。動物界就是顏值說話,長得不好看那就沒他啥事。

而且馬鹿也不是人類。人類可以剋制自己,甚至同性而活,單身活一輩子的也不在少數。

而馬鹿可不行,他這個長相屬於是同性戀都難找隊友,單身而活也不能像人類那樣自己解決。屬於是隻能回爐重造別無他選的那種。

但,這隻馬鹿想另闢蹊徑。他不想就這樣活著,更不想就這樣回爐重造。他動用了他的智慧,去做了一系列的小動作。

畢竟競爭的前提是,有競爭對手,只要沒有競爭對手,那不就萬事大吉了?只要只有他一個雄性馬鹿,那不管他長什麼樣子,雌性馬鹿不就只能找他了?

一個如此完美的想法就在他的腦海裡誕生了。他雖然做不到讓雄性馬鹿都滅絕,但可以拐走啊,想法設法的騙走一些雌性馬鹿,讓他們與世隔絕。

動物不像人類,他們總有發情的時候。只要他把這幾隻雌性馬鹿帶到一個只能接觸他一個雄性公鹿的地方,那他就可以神龍擺尾,放飛自我,光宗耀祖了。

因此,大膽的計劃已經在他的腦海裡成行,那這隻馬鹿就要開始放飛自我,開始他的大工程了。

首先,雌性馬鹿不能太多,不然他控制不住,數量適中最好。但由於雌性馬鹿都是群居,他也只能找最小的群體。也就是他騙過來的這群,只有五隻的小群體。

其次,就是挑地方了。要騙到一個與世隔絕,不愁吃喝,但又見不到其他馬鹿的地方。這可就有點難了,在他們安定生活的區域,是沒有這種地方的。

要想吃喝不愁,又不想又別的馬鹿。唯一的地方也就只有人類居住的地盤了。這裡完全符合他的想象。就是危險實在是太大了。

但問題來了,是選擇窩窩囊囊一輩子無所作為的死去?還是選擇神龍擺尾一時地風光無限?反正這隻馬鹿選擇了後者,哪怕要付出生命的危險,他也要爽,阿不,賭一把。

至於為什麼會來到荒城,那不就顯而易見

最新小說: 靈界血歌 玄幻:我要這極致的美貌有何用! 我十六歲做掌門 至尊仙農 都市之冥王歸來 徒弟全成聖,我躺平億點怎麼了? 反派:重生之軟飯強行喂嘴裡 一覺醒來,宗門就剩三瓜兩棗 蕭炎穿越鬥三 月遊洪荒 狼人狩獵法則 傭兵團的故事 降臨異界,我可以變成神話人族 仙皇帝尊 我在天庭當天君的日子 虎先鋒敗了?那我召喚大聖 五行大陸的情報系統 洪荒:開局迎娶雲霄 在末日世界修魔也太爽了吧 玄幻:我有金手指和一個好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