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還少一點。他穿著長袍,縫縫補補的地方多到我猜不出來長袍的原始顏色或樣子。雖然他衣衫襤褸的程度跟我差不多,卻比我乾淨。不過不是真的乾淨,只是比我乾淨而已,那其實不難。
他名叫查比斯,那件補丁的長袍是他唯一的衣服。他醒的時候,幾乎都是在這個潮溼的地下室裡,照顧沒人想理的、毫無希望的人,他們大多是小男孩。有些孩子像泰尼一樣,需要綁著,才不會自殘或滾下床。有些則像兩年前發燒燒壞腦子的賈斯賓,需要綁著才不會傷害別人。
查比斯有點中風,跛腿,罹患緊張性精神症,身體痙攣,他以公平與無盡的耐心照顧每一個孩子。我從沒聽過他抱怨什麼,就連永遠腫脹的光腳也沒提過,那雙腳一定常讓他疼痛不已。
他盡力幫我們這些孩子,有額外的食物就分給我們。我們為了換點東西吃,會幫他提水、擦地、跑腿、幫忙抱小孩,讓他們別哭。他要我們做什麼,我們都會去做。沒食物可吃時,我們總是可以喝點水,看到他疲累的微笑,有人把我們當人看待,而不是當我們是穿著破布的動物。
我有時候會覺得,好像只有查比斯一人想照顧塔賓這一帶孤苦無依的孩子。為了報答他,我們就像動物一樣默默地愛戴著他。要是有人敢動查比斯一根汗毛,應該會有上百名咆哮的孩子在街頭把他撕成碎片吧。
最初幾個月,我常去他的地下室,後來去的次數就漸漸少了。查比斯和泰尼是不錯的夥伴,我們都覺得不需要多說話,那滿好的。不過其他流浪的孩子讓我有種說不出的緊張,所以我只有在亟需幫助,或有什麼東西想要分享時,才偶爾去那裡。
雖然我不常過去,但是知道這鎮上還有個地方不會被人亂踢、追打或吐口水,就令人放心。當我自個兒待在屋頂上,知道這世上還有查比斯和那個地下室時,總是讓我覺得好過一些。那幾乎就像一個可以回去的家一樣,幾乎。
第二十二章 惡魔時節
我在塔賓的最初幾個月,學到很多東西。
我知道哪間旅店與餐廳會丟棄最好的食物,也學到食物要爛到什麼程度,才會讓人吃了不舒服。
我得知碼頭附近有牆圍起的建築物是泰魯堂,泰倫教徒有時候會發放麵包,要我們禱告才準我們拿走麵包,我並不介意禱告,那比乞討簡單多了。有時候穿灰衣的祭司會希望我進教堂裡禱告,但我聽過一些謠言,每次他們要我進去,不管我麵包拿到手沒,我都會跑開。
我學會躲藏。在老舊的製革廠頂端,三片屋頂連線的地方,我有個秘密基地,可以遮風避雨。我把阿本的書包在帆布裡,藏在斜梁下。我把它當成聖物一樣,很少摸它。那是我過去唯一留下來的實跡,我很用心地儲存。
我也得知塔賓很大,沒親眼見過,你不會懂它有多大,它就像一片汪洋,我可以告訴你其中的浪濤,但你要親自站在岸邊,才能依稀知道一點它的規模。你要到汪洋的中央,才會瞭解它有多大,唯有四周一望無際都是海洋時,你才會明白自己有多麼渺小,多麼脆弱。
塔賓之所以分成上千個小區域,幅員廣大是原因之一,每個區域各有它的特色,包括下旋區、畜販場、洗濯區、中城、蠟油區、釀酒區、塢濱、瀝青道、裁縫巷……你可能一輩子住在塔賓,卻不認得全部的地區。
不過按最實際的目的來分,塔賓分成兩區:海濱與山區。海濱居民貧困,多為乞丐、盜賊、娼妓。山區居民富裕,多為法務官、政客、交際花。
我剛到塔賓兩個月時,第一次想到山區行乞。冬季鎮上天寒地凍,冬至慶典讓街上變得比平常危險。
對此,我還滿震驚的。小時候每年冬天,我們劇團都會為某個城鎮規劃冬至慶典,我們會戴上惡魔面具,在大悼日那七天驚嚇鎮上居民,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