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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玩兒?哪兒?夢幻的彩雲之南唄,我老公也在那邊,說不定還能遇上哦!同行的人?哦,有個唱搖滾的捲毛兒,還有個人*體攝影師,絕對好玩兒。要去?行,幫你買票。你爸?放心吧,你袁媛姐知道去說服他老人家。拜拜,明兒見。”

袁媛無語的看著林瓏,這就誆進來了?用自己老公來“色誘”再加上年輕人喜歡的搖滾和人*體……

夢幻的彩雲之南?她下意識的回想了一下林瓏拍的那崎嶇的必須步行的山路,突然覺得改造弟弟的前進道路萬分曲折。

“發什麼呆?”林瓏笑著拍了她一下,“走吧,收拾行李跟我回雲南!”或許,愛所在的地方就是家吧,現在,在她眼裡,到雲南也是一種“回家”。

作者有話要說:

《我要去延安》其實是2010年由化方作詞,徐沛東作曲,李龍演唱的紅歌,為劇情需要,墨魚讓它提前穿越了,嗯嗯。

彩雲之南:《雲南通志》載:“漢武年間,彩雲見於南中,譴吏跡之,雲南之名始於此。

☆、溫室嬌花與仙人掌

一行五人,除了林瓏之外四個都是有駕照的,石頭想用俞晨之的越野車自駕過去,他希望沿途停車拍照,可惜這提議遭遇了多人反對。

林瓏說沿途山路比較多,不熟悉路況的人容易出事故。

嚴樹表示剛拿到駕照的他只能緩慢的在沒人的平坦大馬路上開車,山路,不好意思,只看著就會哆嗦,不可能親身駕駛。

車主俞晨之坦言怎麼安排旅行路線無所謂,可他是懶人,只想坐車不想開,誰願意當司機就自己當去。

袁媛則衝輕輕一笑:“你指望文弱的我和你搭檔交換著當司機?”

石頭無言妥協,只提議道:“坐飛機沒意思,‘嗖’一下就到了,什麼沿途景色都看不見,要不,火車轉大巴怎麼樣?”

大家都沒異議,就這麼定了,起初的行程一切都很順利,大家都是年輕人還都是搞藝術的,共同語言挺多,一路上有說有笑,林瓏甚至幫袁媛問出了俞晨之賤賣跑車換越野的原因。

“因為我看著龍大哥開悍馬很帥很酷!”俞晨之眯眼一笑,擁有英雄崇拜情節的這麼個年輕人,很想向自己的偶像靠近一點,首先就是從模仿著開類似的車起步。

林瓏面部表情瞬間僵硬了,然後竭力扭正著小弟弟的錯誤觀念:“那是因為他本人很帥很酷,不是因為他開的是悍馬。我第一次見龍泉的時候,他就穿著一身民工迷彩,沒有車就走路,請我們喝的是五塊錢的菊花茶。”

“就這樣你都把他看上了?!”俞晨之斜枕在火車臥鋪枕頭上,無比驚訝的俯視對面中鋪的林瓏。他下面的石頭、嚴樹都是一臉的震驚表情,這麼容易就被泡到,那些曾經暗戀過她的同學、竹馬什麼的還不得咬牙切齒喲!

“那時候是很有好感,”林瓏沒打算說自己當時因為別的原因壓根沒看上龍泉,她這會兒的目的是扭正俞晨之的某些觀念,不需要老實交待自己的戀愛史,“真正喜歡上他,是在地震的時候,看著他一身土一臉灰的去救人,然後就被那種完全忘我的奉獻精神打動了。我是覺得,要評價一個人帥不帥,不是看他穿的什麼用的什麼,最重要的是內在的精神以及外在的行為。那種‘繡花枕頭一包草’的男人我是看不上的。”

袁媛趁熱打鐵的補充道:“能看上那種男人的女人,多半也是奔著臉或者錢去的。”

“姐,你是在說我嗎?”俞晨之鬱悴了,他曾經抱怨過自己女朋友可換得勤,相貌身材都不錯,可惜就是找不到幾個內涵上很有水準的,哪怕交往初期對方真是多才多藝的才女,可惜人家最喜歡乾的事情就是自己購物男朋友刷卡。

這麼說來,首先因為自己只有滿肚子的稻草,所以找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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