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地“縮水”。
那本完稿於1992年的《渭南市移民志》對於返遷人數“縮水”的情況作了這樣的記錄:“共安置返遷移民17633戶,73965人(其中包括透過非法渠道進庫安置的假移民約5000人)。”
對此,李萬明說:1985至1992年;我在移民辦庫區安置科具體負責返庫移民人數的統計匯總工作,在返遷工作結束時,各縣、市上報市移民辦,返庫人數報表的匯總結果是69750人。當我將這一結果報告給市移民辦主任鄭博時,他嚴肅地告訴我:“對這個匯總結果你一定要嚴格保密,絕不能透露給任何人,否則會出大亂子。”
李萬明強調,當時匯總的69750人中;還包括白水縣堯禾鎮的800名移民——這些人由於種種原因,後來又把戶口遷回了原安置區。因此,實際返庫總人數應減掉這800人;即實際返庫是68950人。但市移民辦1992年編寫《移民志》時;鄭博授意編寫人員將返庫移民總數擴大為73965人。
這些數字在後來編寫的《渭南地區志》中又有了新的變化:“1986年2月,地區召開移民工作會議,部署返遷安置工作,確定返遷人數12萬。分配各縣的控制指標是:渭南市1萬人,蒲城縣4.2萬人,大荔縣1.5萬人,澄城縣2.34萬人,白水1.03萬人,合陽7800人,富平縣7600人,潼關縣2000人,華陰縣500人,臨潼縣由縣上拿出意見後商定。安置在朝邑灘50000人(含由潼關安置4400人),沙苑庫區30000人,華陰庫區40000人。截至1989年底,共批准返遷移民21212戶,100376人,實際進庫18088戶,79194人。”
如果李萬明反映的實際入庫68950人屬實,《移民志》公佈的數字“長”了5000餘人,《渭南地區志》公佈的返庫人數“長”了1萬多人。但不管怎麼“長”,這些數字離《紀要》所規定的返遷15萬人都還相差一大節。
為了給中央一個說法,在對外宣傳以及給省裡和中央的彙報中,進庫安置的移民總數一直被渭南官方說成12萬人,比實際進庫安置人數超報4。6萬多人。1993年,李萬明把真實安置人數向中央舉報後,鄭博等人又將安置移民總數說成是“近10萬人”。
這些數字在很多文字材料中都能得到印證:1992年1月,渭南移民辦在給省移民辦的一份彙報材料中稱:“經各方面共同努力,渭南已成功安置移民12萬餘人。”事隔7年,這一數字卻悄然發生變化,在1999年3月一篇題為《走開發性移民道路》的文章中,鄭博向媒體宣稱:“十萬移民返庫平穩有序……”
對庫區的具體安置人數,在記者2006年5月19日採訪時,鄭博仍強調“安置了12萬人”。但當記者問及為什麼《移民志》上是73965人時,鄭博思考良久又糾正說,當時我們的確下達了12萬的指標,但實際沒安置那麼多。記者追問為什麼要按12萬而不按15萬下指標時,鄭博似乎明白了記者的意圖,乾脆承認:行署考慮人多了不好安置。記者問,改變安置人數是誰批准的?鄭博回答:未經國務院批准,也未如實報告國務院,是我們報經行署同意決定的,這個數字省移民辦和省裡也知道。“沒有12萬移民為什麼要上報12萬?”鄭博坦言:為了在中央爭取更多的移民資金。
此後,渭南的確爭取到了不少資金——中央有關部門仍按15萬人給予撥款1。2億和劃撥土地30多萬畝。接著,渭南移民辦經市府、省府、水利部,又先後向國務院呈報了《移民安置補充規劃報告》、《陝西省三門峽庫區移民遺留問題近中期規劃報告》、《移民遺留問題處理2002-2007六年規劃報告》以及其它各類名目的專案索款報告計6。5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