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大部分報告經國務院“同意”或“原則同意”後,便由中央財政逐年逐項向該移民辦劃撥。同時,渭南移民辦還向地處河南鄭州的黃河水利委員會多次索要了大量的移民防汛經費、器材及小車等。於是,渭南移民辦成了當地“錢多地多、家大業大”的“款爺”。
在對鄭博採訪後不久,記者供職的刊物準備刊用披露渭南官方“壓縮”移民返庫人數的稿件時,渭南官方對這一問題有了新的說法——2006年6月24日,渭南市宣傳部、渭南市移民局的領導到記者供職的雜誌社說情不要刊用稿件時,說出了一番與鄭博的說法完全相反的話——渭南移民局局長安某說:“沒有安置12萬移民,是根據某中央領導的意見辦的”。
無獨有偶,2006年,已退休的原陝西省移民辦主任趙建華在一次會議講話時也重複了安局長的說法。
趙建華講這番話是從宣傳的角度引入的,“完善移民後期扶持工作,有時在工作中出現個別問題,往往是難免的。因此,國家的宣傳提綱指出,要客觀評價移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而且嚴格規定了宣傳報道的審批程式。我幾次到北京參加政策研究,會後材料全部收回,你電腦裡有與會議有關的資料也要自覺刪除。當時,我意識到國家對解決這個微妙、敏感問題在政策形成過程中是嚴格保密的,以免有人會自覺不自覺地洩密,影響穩定大局。”
接著,趙主任說:“在這方面我們是有教訓的。1985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三門峽移民返遷庫區安置15萬人。在返遷過程中,中央某領導同志在小浪底工程開工會議上要求,要控制三門峽庫區返庫安置的人口規模。據此,水利部正式下文要求我省控制在10萬人以內,我省的實際控制人數為93588人,是完全按中央的精神執行的。”
趙主任這段故弄玄虛的講話引起了社會各界的質疑。
有人斷言:這種說法要麼是拉虎皮做大旗,為自己的錯誤作法壯膽,要麼是無中生有地撒謊,有意混淆視聽。據《渭南移民志》記載:移民返庫工作到1988底就已根據中辦發(1985)29號等檔案規定的時間完全結束——也就是說,渭南方面壓縮返庫人數、土地等問題在1988年就已成定局,這期間,1986年在庫區進行了3個鄉的試點安置,1987年進行大規模的全面安置,1988年進行最後的掃尾安置,形成了大荔縣共六個移民鄉——即:沿黃河從北到南的魯安鄉、平民鄉、趙渡鄉、雨林鄉,沿渭河東邊的葦林鄉和西邊的迪村鄉。華陰市沿渭河南岸從西到東形成了焦鎮鄉、五合鄉、北社鄉三個移民鄉。
這一返遷事實的形成過程並非趙主任所說的是在“小浪底工程開工會議”期間,而是遠在小浪底工程開工會議的3年前。
從時間上看,“某中央領導”不可能講這句話——移民返遷到1988年就已結束,小浪底水庫1991年才經批准修建,開工也是1991年以後的事了。也就是說,中央某領導同志不可能在渭南方面壓縮返庫人數和土地等問題已成定局3年後才“要求控制三門峽庫區返庫安置的人口規模”。
從“某中央領導”的行政水平看,他不可能那樣講——明知你渭南未按中央的決定辦,他會順著你渭南的錯誤以放馬後炮的方式來破壞中央領導集體的決定?他會明知你渭南已違反了中央的決定還自告奮勇地來幫你承擔責任?
還有一個重要證據可以證明“某中央領導”沒有講那樣的話——陝西省檔案館一個叫王秦川的工作人員寫了一篇《黨的陽光政策與三門峽水庫移民檔案》的文章,據王秦川講,陝西省三門峽水庫移民檔案主要儲存在陝西省委、陝西省政府、省水利廳、水保廳檔案之中。對返庫人數和土地,王秦川是這樣講的:“1985年5月8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以(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