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前有情人,而且有馬 (第3/3頁)

打了個響鼻,說:“你幹嘛呢?”

“啊?”

墨崔迪說道:“我擱那看你擼那個劍柄,你這麼飢渴麼?要不一會找到了小母馬,咱倆可以一塊來,你前我後。”

李奧瑞克連忙說道:“別別別,人馬殊途,而且從前面來是幾個意思啊?用馬嘴不太好吧?”

墨崔迪說:“吼吼!你不知道,這兒的小母馬可來勁了!別說是跟人,就是跟獅子也能來,只是跟獅子來的代價比較大,除非想不開,不然沒人去。”

李奧瑞克想來想去,最終還是決定抓個魚吃。為了維持不死之身,李奧瑞克的身體比常人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光靠乾糧和肉乾雖然也能活,但是會渾身無力拿不動劍。為了保險起見,李奧瑞克提前準備了跑路用的符文魔法,以便不時之需。

富貴險中求!如果連這點險都不敢冒,那我還拿什麼去探究真理?那第二圖書館的大門,我要什麼時候才能敲開?

李奧瑞克把心一橫,說:“生火,抓魚!”

這湖裡的魚蠢得很,又不怕人,李奧瑞克拿劍一戳便是一條。此時他肚子餓得咕咕叫了,趕緊那匕首切了,然後穿起來烤。那大魚肥美肉多,撒了一把粗鹽就十分美味了。只是吃久了之後,會覺得有些淡,需要點辣椒麻椒香油耗油之類的東西才好。

受限於生產力和運輸落後,這個世界的香料都十分昂貴,黑胡椒就是其中代表,這玩意的價格最高的時候直逼黃金。李奧瑞克來到這個世界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很貧窮,稍微靠著穿越者的智慧賺了點錢之後,又都拿來“追求真理”了,所以根本沒錢買這些昂貴的香料來做火鍋什麼的。

媽的,等國王的賞錢下來了,我必他媽吃爆!他一邊這樣想著,一邊又咬了一大口魚肉下來。

李奧瑞克注意到,他吃飯的時候,遠處那些飲水的野馬就在好奇的觀察他。這些野馬似乎沒見過人,對他很好奇。李奧瑞克看那些野馬的品種和墨崔迪有點像,就問道:“墨崔迪,這些馬你認識嗎?”

墨崔迪說:“我離開馬群的時候太小了,也不記得家裡人的長相。”

“哦,那你能不能跟這些馬套套關係?”

墨崔迪搖了搖頭,說:“啊,我的朋友,這件事情可不好辦。我離開野馬群體太久了,早就忘記了這邊的風土馬情,說實話,我對於騎小母馬這事兒還有點害臊呢!我是該先拿馬尿滋她一臉呢,還是該直接就上呢?我有點拿捏不定。”

李奧瑞克心想:墨崔迪不行,那回頭我去和野馬交涉吧。光是眼前喝水的野馬就有三四十匹,整個地方的馬群加起來肯定少不了。如果都能弄回去加以訓練,那我們不就有騎兵團了嗎?

高原人實在是太渴望騎兵了。

兩百年前高原人還在北境稱王稱霸的時候,靠得就是馳騁沙場的強壯騎兵,所以積累了厚重的騎士文化。後來高原人被迫南遷之後,這套象徵著“祖宗的法”騎士文化也跟著南遷了。到現在為止,高原人也保留著比較靠譜的訓馬術、騎術、騎士兵法、騎士崇拜等等相關的東西……唯獨沒有馬。

沼澤本土的馬實在是太他嗎蠢了,騎出去就矮人家一頭,坐在上面的人個子要是高點,腳能耷拉到地上。而且這牲口吃得多、跑得慢、膽子小,高原人曾經試著養過沼澤的“小矮腳馬”當坐騎,但後來發現行不動,就全宰了吃肉了。你還別說,這牲口產肉還不錯,而且味道也還行,現在高原人的餐館裡有一道菜叫“騎士之恥”,就是用矮腳馬做的燉肉。

李奧瑞克正尋思著怎麼把馬帶回去,就在這時候,他看到樹林的另一方出現了一小隊蠻族的騎兵。

哦?還真釣上來了啊。

李奧瑞克將手放在了武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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