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也考究,但不會是爬帶吧?
“不要裝傻了。”他一手扣著她,一手向下指著人行道。“就算你要‘放生’,也不能挑在這種車水馬龍的街頭上,下一秒,它可能就會被呼嘯而過的車子給撞得血肉模糊,你有沒有想過它會有多恐懼?”
韓沅琋往他修長指尖指的方向一看,一隻小小的吉娃娃正仰頭看著她,兩隻大大的眼睛好像快掉下來似的,尾巴有一整塊咖啡色的色塊。
“這不是我的狗。”顯然這男人誤會了。
她是一個大剌剌、連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打理不好的女人,怎麼會自找麻煩去養只狗來活受罪?
“不要否認了,我都看到了。”辜至雅看著她的眼睛,一看到她那雙神似娜塔莉的雙眸,他的心咚地一跳。
要命!怎麼會這樣?
他努力保持鎮定,不受她的長相所影響。
韓沅琋翻翻白眼。“看到什麼?”
“你蹲下去,把狗放在地上。”他陳述剛剛在車裡看見的,但語氣已經不自覺地和緩許多,他還是被影響了。
“拜託!我是在撿手機!”她皺著眉頭,聲音高揚。“我手機掉了,我彎身下去撿,懂了嗎?可以放開我了嗎?我還有急事。”
他蹙起了眉。
她說她在撿手機?怎麼可能?“如果你不是這隻狗的主人,它為什麼一直看著你?”
韓沅琋低頭一看。
見鬼了,那隻狗還真的可憐兮兮的在看她!
它穿著藍衣帶紅帽的神氣衣服,還戴著紅色項圈,分明是有人養但走散了。
“天知道它為什麼一直看著我?你問它啊!”她瞪著狗,沒好氣的說。
對她一見鍾情?一隻狗對她一見鍾情?去他的。
“因為你是它的主人。”感覺到她完全不想承認自己做的事,辜至雅臉色一沉。
她不想跟他爭辯了。“隨便你怎麼說,反正我知道我不是就好!放開我的手,我要走了。”
就算她要養狗,也會養可愛的貴賓或高貴的蝴蝶犬,才不會養大頭加凸眼的ET吉娃娃哩。
“你真的打算就這樣把它棄養在街頭?”辜至雅一雙向來溫色的眸變得益發緊繃、冷峻,這個時候,她長得像娜塔莉也沒用,在他心中,仍是動物第一。
“對!”韓沅琋沒好氣地朝他嗆。
就算她真是狗主人,要丟掉狗,怎樣?關他什麼事?
現代人都自掃門前雪居多,就算眼前發生車禍,有人快翹辮子了都不見得有人理,更何況是一隻狗?他會不會太見義勇為了?這不合潮流啦。
辜至雅鬆了手,彎身將吉娃娃抱起來,不贊同的目光看向她。“我會一直跟著你。”
“你這個人怎麼這樣?”韓沅琋抓狂的低喊,“都跟你說了,我不認識這隻狗,你幹麼還要跟著我?”
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對?動物保護協會的哦?世界上有那麼多穿皮草的名女人不去抓,纏住她這個小人物做什麼啦!
“在你承認它之前,我都會一直跟著你。”辜至雅不為所動的說。
“隨便你!”她冷冷的丟了句,轉身就走,她可沒興趣跟偏執狂耗。
沒走兩步,她突然煞住腳步,辜至雅也跟著停下來,以為她良心發現要把狗認回去。
他鬆了口氣,語氣也變得較為柔和。“你這樣就對了,既然養了它,就不該隨便丟棄,而且你既然是它的主人,應該也知道,吉娃娃很怕摔,一摔可能就沒命……”
從小他就喜歡小動物,因為辜宅有位管理花圃的老好人福伯,他在下人住的地方收養了幾隻貓貓狗狗,他一放學就會跑去跟那些友善的貓狗玩。
自小,他父親就忙於事業,母親也忙於慈善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