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不溜偏下,才小半擔小麻香油,不過曹家頭天報案,第二天又趕來撤銷了,說短工沒仔細清點,記錯了(然而,老副主任依然有記載:有苗姓鄉鄰稱,小麻油從榨坊起,淋了大約幾里地,不用眼睛,光靠鼻子也能聞出香味飄進誰家了)另外五宗,全是前晌報案,太陽落山前就拾掇停當的民事糾紛。這樣算來,計到歷代當官們的頭上,十年都沒攤上辦一回案,差人們真是落了個百年消停。所以,老副主任晃著手中泛黃的一個本本對我說,有福氣呀,真要把這個案給了了,整整一個世紀,十大要案啊,你娃算是趕上了。
(2)我是面朝紅太陽倒下的
老副主任指的現行案,也就是我穿著裡面全是黃綿土的高腰軍鞋,跑了一夜才趕到苗家溝那個案,發生在三十五年前,即公元一九七三年春夏交接的五月天,地點在黃土高原和鄂爾多斯沙漠交匯處一片貧脊的丘陵地。那年我高中畢業不到五個月,是名知青。眾所周知,那時候的法律,早就從公、監、法三部門移交到人民群眾手裡了。換句話說,我一個,再加上劉武幹,就能給她這案子下個基本結論。如今我年齡偏大了點兒,關於該案一些詳盡的細節,回憶起來可能會走點樣,畢竟過去幾十年了。但她盤腿坐在公社偏窯的炕上,一雙胳膊肘支著窗臺,用手腕上的銬子敲擊著裂了幾道縫的玻璃,朝外面大聲嚷嚷那場面,至今在我腦海裡活靈活現。她不止一次對公社所有人,主要對我說:“沒偷人,我死活沒偷人。”
選擇這個結點述說那段往事,是因為劉武幹上銬子時,將她的衣袖捋得很高。記得我走過去,在劉武幹肩頭重重拍了一巴掌,而後拉下女人的袖口,儘可能讓它遮住泛著賊光的一雙不鏽鋼傢伙。我感到,她那小臂,本該是戴對玉鐲子在上面的。當然啦,像我這樣不把別人放在眼裡的舉動,包括此後一段時間的所作所為,劉武幹他儘可以氣攻心田,但表面上得服從我,不敢對我橫鼻子豎眼。要知道,在當時,一名知青足足大過三個半公社革委會副主任(分管知青那主任,我們得認他一半職務,怎說也得給自己留條後路吧),還別說一個小小的武裝幹事了。就他那麻桿身材,拉得開762的大栓嗎?
那天清晨,我脫下膠鞋,在她家土窯門的榆木框上,把裡面捂了一夜的黃塵,連泥帶土磕出來,邁過石條門檻,朝土炕走去。我覺得,那隻###的黑蒼蠅,是在那孩子腮上的洋芋泥裡歇腳過了夜的。
現在我想起來了。後腦勺挨那一傢伙,開頭還是有知覺的。朝坡對面苗家溝生產大隊支部書記苗五成家走的時候,我叫人用木棍子敲了一下——我甚至覺得它像弓背一樣被彈回去,彈到什麼地方去了。我向前跨了一步轉過身,過電一樣想了想:怎麼回事?難道溝底突然鑽出來棵歪脖子老柳樹?我眼前一團漆黑,就不醒人事了。我是面朝中天的紅日頭倒下的。
活轉過來,太陽已被一團灰塵斜著架在偏西的天空了。我橫躺在溝底,身體右側聚了一泓清水。被人打倒前我正準備走過去,可那時沒水呀,上游怎麼會忽然淌下來一股細若柳梢的水線呢?我大概是擋住了它的去路。浸泡在這汪水中,我被冰涼清爽給激醒了。來苗家溝前,我對小農思想、小集體意識這些農民固有的情緒,是有思想準備的,認為沒啥大不了的,這個案子不至於牽扯到意識形態上面去。但我沒想到,光天化日,紅色乾坤,竟有人敢對公社派來的幹部下黑手。更何況,我還是名知青。說實話,當時就覺得這事挺窩火,挺背氣,真想打退堂鼓往回撤。偏偏這時候,不知歇在哪面石壁縫裡的老鴰叫了幾聲,它叫得十分不耐煩,好像你活過來了它反而不高興了。我乾脆在水裡多躺了一會兒,好讓自己冷靜下來。既然來了,總不能一個人也不見,一句話也不問就原路返回,總得給公社,主要給自己有個交代吧。案子還得辦。我站起來,晃了晃,摸摸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