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為了孩子 (第1/2頁)

有些時候,“為了孩子”,似乎成了捆綁母親的萬能鎖。

張珊也不例外,為了孩子,她打算冷處理。

一覺醒來,把聽到的放心裡,早早去店鋪開門,賣衣服,生活要繼續,愛不愛的,不能當飯吃。

也許是張珊沒意識到,突然的變故,還沒有反應過來,藉著手邊事情,先放一邊。

在張珊看來,她和李司是一家人,怎麼突然就不是了?

沒有誰規定,男人出軌,女人就一定要讓位,即使不愛了,互相折磨也可以,就想看著男人無可奈何又幹不掉女人的樣子,還有小三,給她臉了?敢這麼猖狂?有男人撐腰,又怎樣?

張珊打算孤軍奮戰,如果身後空無一人,那就做自己的千軍萬馬。至少不要那麼快崩潰。而且,絕對不能在人前哭。

店裡沒顧客時,張珊坐在店裡面,茫然地看著門前的行人,車輛,而她,猶如人間煙火裡的塵埃,再無生機。

一連幾天,李司沒有給張珊打電話,他在同王蒙解釋,為什麼還沒有離婚,為什麼要先把孩子打掉。王蒙鬧得厲害,要到鎮上來找李司,大不了公開,不離也得離。

王蒙以為離婚很簡單,兩個人同意,去民政局領離婚證就行了。現在,只要張珊同意,事情好辦。

這種想法,李司無法解釋,溝通不了。既然張珊已經知道了王蒙,瞞是瞞不住了,計劃趕不上變化。他給張珊打電話,明確地提出離婚,王蒙有李司撐腰,肆無忌憚地給張珊打電話。

你能想象他們的嘴臉嗎?張珊長見識了。

在張珊的認知內,毀人婚姻是不道德的行為,但在王蒙這裡,好像不存在,用王蒙的話說,她和李司是真愛,李司向她坦白家室,是真誠,是與她一起面對,為了未來。而且,李司從一開始就不喜歡張珊,就算沒有她王蒙,李司也會離婚的,沒有愛情的婚姻是可恥的,阻止離婚的人更可恥。

我的天啦,這都是哪裡來的歪理?腦子本來就不夠用的張珊說不過她。

八月下旬,要開始暑期教師集訓了,張姍不能關機,還有工作,還有父母,還沒有到最後,堅持住!張珊不停地給自己鼓勁。

她不能訴說,尤其是對母親,那個極力反對她嫁給李司的人。

母親曾在張珊坐婚車離開的時候說過:什麼時候後悔了,也不要回家哭。

紙包不住火,孩子外婆還是知道了,因為滿巷子的人在看笑話,賣衣服的店面裡,有好事的婆婆、嬸嬸來和張珊媽搭話,表面關心,說著要寬心的話,背地裡不定怎麼添油加醋呢。

幼兒園的同事也很關心張珊,有真心的,也有打探訊息的,總有那麼幾個人家裡,有想知道前因後果的人,你不能堵住別人的嘴啊,張珊只好輕描淡寫地說沒事,多大點事兒,對吧,散了吧。

李司躲在家裡,王蒙的電話一遍遍地打,他不接。

李司媽急了,催促李司趕緊離婚,孩子還在人家肚子裡,那可是李家的血脈,不能打掉,不要惹得王蒙不高興,懷孕的人,氣不得。

啥氣不得?李司媽只是擔心王蒙不管李司,工作調動的事就沒戲了,能進市裡工作,那麼好的事情,不可以落空。只要張珊馬上通同意離婚,兒子和王蒙就能結婚了。

張珊怎麼也不同意離婚,可把李家難住了。

李司開始態度強硬,說了很多絕情的話,把張珊說得一無是處,與王蒙根本沒法比。

幾天後來,張珊除了聽他把話說完,沒有什麼實質答覆,李司就開始說軟話,拿孩子說事:孩子還小,大人沒有感情,總是爭吵,會影響孩子的身心發育,對性格也會有影響,就算不吵架,沒有父愛,總跟著媽,對一個男孩子來說,或許會變得唯唯諾諾,跟個女孩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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