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調解。
張怕到派出所詢問昨天的事情,沒一會兒,被寧長春請到辦公室說話。
一進門,張怕笑道:“我來所裡不下六十次,你是第一次讓我進屋。”
寧長春笑了下:“不說這個,說你借住的那個房子,房東是什麼態度?”
“房東在上班。”張怕說:“我明白,能不能找到兇手不重要,是昨天晚上的警察讓我過來一趟,說是分局會派人去現場勘察?”
寧長春說:“縱火是大案,一定要抓緊辦理。”
張怕笑道:“行了,我走了,我來不是找麻煩,我也知道是怎麼回事,再說一遍,是昨天的小警察讓我今天過來一趟,我得聽政府的啊。”
寧長春看看張怕,從辦公桌上拿張名片,遞過來說道:“我的電話,有事情可以聯絡我。”
張怕恩了一聲,接著名片出門。
剛蹬上腳踏車,龍小樂打來電話,那傢伙很興奮:“告訴你個好訊息,表給你要下來了,來我家填一下。”
張怕問什麼表?
“申請表啊,加入省作協的申請表。”龍小樂說道。
張怕輕笑一聲:“哪年的事兒了?你還記得?”
“必須記得。”龍小樂說道。
張怕說:“拉倒吧,你早幹嘛了?掛了。”說完按掉電話。
上次倆人喝酒,也許是酒話,龍小樂說把張怕弄進省作協。由頭是喝酒遇見幾個朋友,龍小樂為抬高張怕身份而吹的牛皮。當時也是信誓旦旦的說第二天帶他去省作協,還說幫忙介紹個寫劇本的活兒,只要寫出來,起碼三、五萬的收入。
張怕沒當回事,事實證明他是對的。後來龍小樂再沒說過這件事,倒是經常找張怕喝酒。所以說人和人相交,其實是一個很漫長很艱難的過程,沒有誰會一上來就對別人掏心窩子。
當時還有件事,張怕麻煩龍小樂給雲爭的媽媽找工作,龍小樂一個電話給安排在物業公司,等於是幫個大忙。
既然已經幫了個大忙,張怕就更不好意思問加入作協這件事。
現在,被張怕救下一命的龍大少爺把這件事想起來。
很快,龍小樂又打過來電話:“你這人怎麼這樣?還一件事,中午跟我出去吃飯,我把那個想當明星的妹子介紹給你,你倆談談,如果劇本寫的好,五萬絕對沒問題。”
張怕笑了下:“五萬?成啊,不過得改天,今天有事情要做。”
龍小樂問什麼事,要不要幫忙?
張怕說不用,又一次結束通話電話。
先回家一趟,儘管已經被燒的不能住人,可畢竟是家,也是要看看能不能收拾出來。
有意思的是王百合那個混蛋爹回來了,看見黑煳煳的房子後,直接蒙了,拉著鄰居問:“我那口子這麼狠?寧肯把房子燒了我也不給我?”
鄰居很認真的點是,不過跟著又說不知道,別問我。
王百合那個混蛋爹實在不敢相信這一切,可相不相信,房子已經燒了,老混蛋只能很鬱悶的往外走。
張怕在街上站了會兒,接到王百合電話,問他在哪。
他說在家。王百合說:“屋裡東西反正都不要了,你也是沒地方住,看著收拾下,要是一樓還能住人,你就繼續住。”
張怕說謝謝。
王百合說誰都不想遇到倒黴事,可遇到了總要解決,總要向前看不是?
張怕說是。
王百合再說幾句話結束通話,大意就是二樓燒了沒事,你可以繼續住一樓,反正我們也不回來了。
只衝這一個電話,張怕覺那三萬塊錢必須出,而且出的心甘情願。王大妹子為人不壞。
他在街上站著,被人看到,沒一會兒烏龜跑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