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或者每人賠償十萬,加全包醫療費。
高手的談判不是直接把你逼到退路上,而是把你逼到退路上,還要讓你沒有察覺。
當這個條件提出來之後,兩方家屬開始為十萬和二十萬的選擇題為難。似乎是肯定要和解了。
斷胳膊那個要二十萬。斷手指那個人有些猶豫,傷掉三根手指,右手全是血,亂腫成一片,也不知道手術效果到底如何,萬一以後的醫藥費很貴怎麼辦?
高老爸繼續施壓,到了晚上,三方達成和談,一次性每人支付二十萬人民幣,事情就此瞭解。
高老爸感謝張怕,特意打電話來通知這件事情,還說請喝酒,讓出來。
張怕沒去,說聲謝謝。
當天再晚些時候,關於劉悅和羅成才的採訪出現在全國最大的入口網站的網頁上。有對話有照片,大概還原當時情景。
在新故事的描述裡,警察起了很大作用,羅成才和劉悅被點到名字,這就夠了。
週日一早,大虎打電話喊他去健身館,張怕應在下午過去。掛電話先完成更新任務。
在想象中都是好的,計劃可以完成。
不想大中午的,王百合的混蛋爹來了。
他以前來,有時候清醒有時候醉,但都是一個人過來,鬧上一通就走。目的是要錢。
今天不一樣,帶著行李過來,鐺鐺鐺敲開門後就往裡進。
五個猴子想攔來著,可畢竟不是自己家。
張怕也沒出來攔,平心靜氣問他回來的目的是什麼。
這個混蛋很是理直氣壯,說是他的家,回家住難道不行麼?
他不光是要回來住,還要睡張怕那張床,要一直住下去,還讓張怕和五個猴子趕緊搬家,滾越遠越好。
張怕有點不爽了,你這是要跟我鬧是不是?(未完待續。。)
230 仔細想想
趕緊給王百合打電話說明情況。王百合在上班,說來不了,讓他報警。
當然要報警,沒一會兒,警察開車過來,都是老相識了,出警的警察是老相識,報警的人也是老相識,鬧事的人更是老相識。
警察下車看到張怕,先是苦笑,跟著問話:“你報警?”
張怕說:“具體情況是這樣的,我住的這間房子是問王百合租的,可這個人開門就進,要睡在這不說,還讓我們滾,我給房東打電話,房東說不認識他,建議報警。”
雖然大家都是老相識,也都明白是怎麼回事,可該說的話還是要說上一遍才行。
警察衝張怕笑笑:“你進去還是我進去?”
王百合的混蛋爹睡在裡面不出來,張怕說:“我去吧。”進屋沒一會兒,胳膊夾住那傢伙的脖子拖出來,然後放手。
看見警察,那傢伙大喊報警,說有人住他家房子,還有人打他,說警察都看到了,一定要為我做主。
即便是在幸福裡這等傳奇地帶,哪怕警察同志見慣壞人,也還是有些實在不想見到的人,比如眼前這一位。
警察不廢話,直接請上警車。張怕回房把行李拿上,一起去派出所。
後面的事情簡單多了,像這種老油條,上來隨便問上幾句,然後就是關起來。
張怕走了下程式,很快回家。
問題是事情並不會因為他回家了就結束,王百合的混蛋爹在派出所裡撞牆,送去醫院。
出現這種情況,連派出所警察帶張怕都很吃驚,這個混蛋玩意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剛烈了?
警察不願意沾上這個責任。
開玩笑啊!很多時候,警察其實是弱勢群體,比如必須嚴格遵守辦案程式,比如不能體罰、不能逼供……如果王百合這個混蛋爹真的死在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