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臥室,入目的就是衣冠楚楚的林百川,他坐在酒櫃前,手裡還晃著紅酒杯,漫不經心的盯著手裡的報紙,聞聲抬頭,“起來了?”
慕時豐眉心緊蹙,“我怎麼會在你這裡?”
林百川不答反問,“該怎麼感謝我?”
慕時豐斜了他一眼,“謝你什麼?謝你收留我?”
林百川將手裡的報紙丟給他,“自己看。”
今天娛樂版的頭條,照片上的他歪歪倒倒的,好像還被林百川抓著手,拍攝點就是公寓樓下。
擦,還相愛,同居?
他放下報紙,看向林百川,警惕性的問道,“昨晚,你沒對我做什麼吧?”
林百川輕抿了一口紅酒,不緊不慢道,“你要是想讓我對你做點什麼呢,就明說,我可以補上!”
慕時豐一身雞皮疙瘩,“我喜歡女人!”又盯著林百川手裡的紅酒杯,“你一大早怎麼就喝酒?”
“一大早?現在是晚上七點。”
“。。。”就是說,他在林百川家裡睡了一夜,還有今天一個白天?他好像記得今天是他爹給他安排了相親的日子,就這麼被自己給。。。睡過去了?
林百川倒了一杯紅酒遞給他,又指指報紙,“這緋聞傳的可真是時候,以後估摸不會有哪家老爺子願意把閨女嫁給你。”頓了頓,“說吧,該怎麼感謝我?”
慕時豐驚悚的看著他,“這些照片不會是你專程找人拍的吧?”
“要不我有毛病啊,把你帶回來!”
慕時豐,“你的目的呢?”
“我也不想相親。”
慕時豐若有所思的點點頭,“。。。”所以說,他們就湊成了一對?可關鍵是他不喜歡男人的,他戒備的看向林百川,“你要是缺男人,我可以義務給你找幾個。”
林百川幽幽說道,“我看不上你。”然後話題又回到,“說吧,你怎麼謝我?”
“除了讓我獻身,什麼都行。”
林百川點點頭,“陪我去趟紐約。”
慕時豐能想到的自然只有生意上的事,“陪你去談收購案?”
“不是,去看一個病人。”
真是莫名其妙,“你去探望病人,為什麼讓我去?”
林百川嘴角若勾,話裡揶揄,“因為你長得好看!”
至於為何要去紐約,事情是這樣的。
他兩個月前在紐約出差,司機在一個路口拐彎時來不及剎車,撞到一個亂穿馬路的女孩子,他下車後發現女孩手裡還死死攥著一本雜誌,雜誌翻開的那頁就是與慕時豐有關的新聞。
當時他趕著回國,就讓司機留在那裡處理相關事宜,女孩的家屬表示與他們無關,說慕時豐是她的偶像,可能當時只顧著看新聞,沒有注意到汽車,就讓司機回來了。
兩個月過去,那個女孩還沒有甦醒,即便是醒來,也已經是生命的盡頭,他想圓女孩見到粉絲的這個夢想。
……
首都機場,國際到達廳。
保鏢傑森和東要去拿行李,四個大行李箱,需要兩個人過去,叮囑陶然站著別動,他們馬上回來。
陶然深呼口氣,這個記憶裡的城市,她又回來了。
突然一陣嘈雜聲響起,還夾雜著尖叫聲,她不明所以的也循著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眼前還是漆黑一片,她才意識到自己瞎了。
而後就聽到有女音激動高喊某個男星的名字,原來是粉絲接機。
她苦澀的笑笑,她也是腦殘粉一枚,只是粉的不是明星,是金融界翹楚慕時豐,據說他還是京城最具魅力男人排行榜第一的男人。
百思集團在紐交所上市時,她也跟個瘋子似的和八卦娛樂狗仔對他圍追堵截,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