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門口的時候又聽到哥哥”唉!”的一聲。
我靠在門旁,極其認真地說”哥,其實你早就喜歡晴了!”
感情方面的事情不能亂說,沒有一定的證明時不能胡說八道。就像證明題一樣,我們要找出證明它的條件,愛情也一樣。
哥哥聽到我這一番話的時候身子猛提了起來,人也精神了許多。
”其實你早就喜歡上晴了,你丟失的是晴——你最愛的人。”
”熙,你在說什麼啊!我怎麼可能喜歡上晴呢?”
”哦,是嗎?那你在感慨什麼?”
”我……。”
”你不要說話,你喜不喜歡晴,你自己清楚。答案永遠在你自己的心裡。”
說完,跋腿就走。
哥,你是喜歡晴的,只是不肯承認罷了。
人就是那麼犯賤,只有等到失去後才知道珍惜。不是所有人若干年後再次相遇時還能像熱戀時一般兩人頭挨著頭在海邊看日出;騎腳踏車時,手攬住他的腰,趴在他的後背聽他那有力的心跳聲,即使還可以攬住他的腰趴在他的後背,他那有力的心跳聲也許不是為你在跳動,心裡早已裝著其他人;不能和他做戀人所有的事。可能再次相見時也只有兩句話可說:”你過得還好嗎?””再見。”彼此給對方留下一個微笑。那可能是你一輩子抹不掉的記憶。最痛心的是兩人擦肩而過時感受不到對方的存在,或許,你們在下一個轉角相遇了,兩人停下了腳步,互相凝望,不言不語,就定定的看著對方。然後一言不發地就走了。
曾經我們許下的誓言是那麼的輕而易舉,可能你覺得它是不重要的,但對另一方而言,那年的誓言是自己聽到過最感人的語句。我們年少時總會聽到這樣的誓言:我會愛你一生一世,無論將來發生什麼,我們永永遠遠在一起,永不分離。這誓言說出來簡單,可又有多少人能真真正正做到永不分離。做到自己所說的誓言的情侶,肯定是最幸福的夫妻。
那一年那一天,誰讓誰孤單,誰揹負了誰的思念?
莫問,莫猜。
宸,還有一個筆名叫媛熙,那裡也有宸的文文 ;希望親們多捧捧《淺淺》。此文為黑道校園文:”什麼?結婚?!和他?
我才不要和他結婚呢!一副冰山樣。
”想我和他結婚可以,他們必須也要跟我同一天舉行婚禮。”
”我喜歡你!”
……
”我們離婚吧,對你對我都好!”
這裡介紹的跟簡介的不完全相同。
第三章 初遇惡魔(一)
”哥,老媽有沒有叫人開車來給我們啊?”我嘟起嘴問。(熙:賣萌! ;夢熙:是啊,有問題嗎? ;熙:沒聽過賣萌可恥嗎? ;夢熙:某人沒資格說我。 ;熙:理由! ;夢熙:到底是誰每天拉著自己的朋友說我的心永遠都裝著你之類的話! ;熙:這個……)
”有呀!喏,不就在那!”我順著老哥手指著方向去找,終於被我找著啦,哈哈!我仰頭大笑。
”孩子,注意形象。”汐諾拍拍我肩膀嚴肅地說。
”窈窕淑女!”淨雨拍著我手說。
這時,老哥走了過來,我瞪著他說:”你又想拍我哪裡?”
”不要把你老哥想得那麼邪惡好不!”老哥假裝生氣別過頭。一副小孩樣,可是,可是,他為什麼連生氣的時候也那麼帥。周圍的花痴口水都流了一地了。
禍害純屬禍害啊!
我開啟車門坐到後座去,拿出手機放歌聽。
”夢熙。”哥哥輕輕地拍拍車窗,我降下車窗”怎麼了?”
”你和汐諾她們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