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加入家族企業,與我們公司業務往來甚多,於是漸漸熟稔。後來工作之餘也會找我:“我想逛一逛周邊的風景區,但又人生地不熟,談小姐可否做嚮導?”
一直走到可以見家長的地步。我無父,母親與大哥在國外多年,幾乎忘記國內還有一個我。但他的家庭卻實實在在地存在著,龐大,聲名顯赫,對我擺出一副三堂五審的架勢。其實連堂審都算不上,那個至少很鄭重。當時場面更像是選秀的海選,一堆毒舌評委鐵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這麼糟糕的開始,當然撐不久。身心疲憊地要求分手,向楠說:“談芬,你不愛我,從來不愛。”
我愛他,可是從沒愛到可以放棄尊嚴,從沒打算把他當做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實在沒有必要解釋,他的控訴並不冤枉我。
晚上還是陪上司去應酬,這次是正經的客人。不知道怎麼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來,都對前一晚的事情毫無印象,明明沒有喝太多。但從那以後,再跟老闆出去,每次開席前,程少臣都會輕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