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總雖然心裡總想著賺便宜,很撈一筆,但是在生意場上一般都不會做的太過火。不然的話他們公司也不會做到今天這個規模。
但是許總卻恰恰相反。那幾次僅有的合作基本都是許總從中作梗,才無疾而終的。
而且許總這人最不地道的地方就是喜歡耍手段,而且是非常下作不入流的手段。業內讓他坑過的小公司數不勝數。
但也沒有辦法,許總的公司來頭大,聽說是有很硬的關係和背景,所以小公司根本不能和許總鬥,最後的結果都是自認倒黴。
就連王總在吃了許總的虧之後,也只能默默把後果都自己嚥下去,不好聲張,也不能拿許總怎麼樣。
王總還算好,幾次都沒怎麼讓許總佔到大便宜。
因為雙方談好之後,許總總是找藉口說合作出現問題。有時候是合同,有時候是別的。總之到了許總那裡,什麼都有可能成為他找茬的理由。
甚至又一次好不容易合同也簽了,就等著兩邊交接的時候,許總那邊又出么蛾子了。
而且原因居然是因為日子不好,他要重新挑一個黃道吉日,等到那天再重新籤合同。沒有辦法,所有人只好陪著他又等了將近半個月。
但是好不容易到了許總所謂的“黃道吉日”,他卻又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似的,完全不承認之前那份合同,而是重新提供了一份新的合同。
許總口口聲聲說新的合同和舊的是一樣的,唯一的區別就是紙張。他為了取得王總的信任已經把名字簽在了合同上。
不過王總也不是省油的燈,他本就疑心重,這會兒更不可能完全相信許總的話,他又派人仔仔細細把合同看了一遍。
結果至少找到五處細微的不同。
那份合同非常複雜,詳細規定了甲方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就是避免有說不清的地方,到時不管出現什麼意外狀況,都可以按照合同辦事。
當然王總還有更深的用意,有了這份合同做約束,許總要是有什麼不按照這個來,他就完全可以用合同說事。
說不定還能因為這個賺一筆賠償費。
王總的算盤打得噼裡啪啦響,許總當然也不傻。但是許總用的都是陰招,上不了檯面的那種。
那份合同經過許總的“妙手”一改,有不少重要的條款的含義就完全變了味。
原本的責任人許總也就瞬間變成了王總。也就是說,如果許總有什麼違反條款的行為,他不僅不用給與給予任何賠償,甚至還要王總賠償給他。
這種合同就算是傻子也不會籤。但許總這一招卻屢試不爽,在王總之前和之後又有不少公司都被他坑了。
這些公司大多規模比較小,只能吃了啞巴虧,連聲張都不敢。最後基本都會多花點錢孝敬許總然後了事。
那次如果不是王總多長了一個心眼,也會被許總狠狠地坑一筆。
但是礙於許總的後臺,連王總這種暴脾氣也只能在自己的辦公室砸東西發洩怒氣。
許總的靠山,有不少人都傳說是京城的大官,但是誰都沒聽許總提起過,他一向高調但在這方面也常常是三緘其口。
這麼一來大家反而更信了幾分,料定許總一定是有強硬的後臺。為了不讓那人難辦,所以他才鮮少提到那人的身份。
不然的話許總的公司怎麼可能在短短几年間就在京城站穩腳跟,而且凡是被他壓榨過的公司,沒有一個敢聲張的。
這下其他人也就更加確信了,許總在京城裡一定是有人,不然怎麼可能這麼囂張。
吃過那一次虧之後,王總也長了記性。後來許總又想要和他們合作,但是都被王總用各種理由搪塞過去了。
一次兩次都是這樣,王總這種小心眼,又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