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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這樣的前提下,政府才能狠下心來整頓了大批大型網路公司,以此殺雞儆猴,正規化大量相關網站,促使整個產業開始正常健康地發展。

林舒思考了許久,認為此時還不算最好的時機。如果要對飛信發難,至少也要等到政策開始向不是飛信的企業傾斜。這還是應該有多次機會的——一個是政府開始整頓網路文學行業的時候。飛信的背景確實大,但是它收購整合快書的做法卻是相當冒險的,因為目前的情況是,巴掌大的瓷碗裡,就它是一直碩大鮮美的大龍蝦,而剩下的就只剩下了小蝦米。晉江勉強還算是隻小河蝦,然而它兩年前就經歷過一次整頓,頗有些矯枉過正。最重要的事是晉江在運營之中一直在試圖向海外進行文化輸出,這本身也符合政府對於未來文化產業的預期,所以目前是沒有什麼危險的。

而相比晉江的戰戰兢兢,頗有後臺的快書遠遠要膽大得多。

快書名下的各大網站選用小說題材一向比晉江大膽地多,但是著作權管理上卻又比晉江寬鬆和放縱許多。他們並不禁止同站玩家互相跟風,模仿,借梗,甚至於還是支援的。

這樣一個熱題材出現之後市場就會快速地對之進行抓取,然後第一時間對之進行開發,利用和消耗。雖然一定程度上可能會損耗題材的壽命,但是網站卻可以趁此機會最大限度地開發熱題材,獲取熱錢。

總體來說,對於作者和讀者本身暫且不說,對於網站方面,這樣的做法是利大於弊的。

過於短暫的壽命雖然會導致題材本身還未被充分挖掘就已經造成審美疲勞,但是卻可以大量地利用上網路寫手的人數優勢。很多時候作為寫手不需要琢磨太多,只要跟隨既有的成功例子走,就可以更快地得到回報。而讀者也可以在對一個題材產生興趣的同時就閱讀到大量相關的內容,有足夠可以吃飽的糧食,皆大歡喜是不是?

甚至於很多人認為,網文追求的就是這樣的時效性。

林舒並不否認這一點,至少在此時並不否認。不過他卻知道一件事——二十年後功成名就,在網文圈呼風喚雨的知名作者,二十年之後仍被常常提起,並且奉為經典的作品,都跟這樣的“跟風”與“熱題材”關係不大。

也因此導致,四年後飛信出事之時,他們在相關行業的影響力遠遠沒有預想中那麼大。

林舒沉思很久,還是想不起來後來幾家國際大公司針對飛信的官司是怎麼打贏的。他只記得兩點——一是幾家公司對飛信的起訴是幾乎同時發動的,而且同時還伴隨著政治加壓。當時國內對外文化輸出正在增大,晉江小說改編的兩部電視劇再次橫掃東南亞,《劍網三》,《九重天》和《登星之路》等遊戲在接下來的幾年裡面在歐美亞都攥取了大量真金白銀,而飛信卻始終沒做出什麼大的建樹。它的經營範圍始終都停留在國內,因為從它的核心軟體本身到名下各種遊戲程式,都帶了太多仿造和侵權的痕跡,國外根本不認。二是飛信軟體本身的發展遇到了瓶頸。雖然這時候很多人都認為飛信要向著網路文學方面發展,而飛信也在這上面花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無奈其制度和發展方向本身有很多問題,導致在後期國家開始扶持版權的時候,不停遭受到各種意料之中卻又預期之外的官司,最後導致元氣大傷。

當時飛信遭受的壓力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合同方面。後來很多人把合同稱為霸王條款,因為裡面設定了大量的合約陷阱,對於作者方面非常不利但是受制於快書此時在業內的地位卻不得不籤。另一方面就是反壟斷官司。

要知道到這時候為止國內的反壟斷亦或者反抄襲方面的法規幾乎都還是形同虛設。法律立在那裡,但是大部分人都既不在乎它,也不怎麼認它。如果有人問起,很多人也非常不以為然地認為,法不責眾。

但是法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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