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是藍白相間的顏色,樣式很新潮,我興趣比較高,扭頭對安安說:“兄弟裝,感覺也是萌萌的。”
“你已經不適合走萌這條路了。”安安無情地指出我已經不嫩了的事實。
我臉一黑,壓下不開心,努力一臉誘惑地反駁道:“就算我不嫩了,也沒說不嫩的不可以穿啊!”
安安聳聳肩說:“我沒興趣。”然後扭頭往另一邊去了。”棋棋本來正挑挑揀揀,看到安安往右邊走,也跟著走了過去,我只好放棄兄弟裝,連忙跟上他們。
我追上安安,繼續循循善誘:“你一件,我一件,走在街上,回頭率絕對槓槓的!”
“我對回頭率不感興趣。”
日——
“可是你不覺得,我們一起穿,很有感覺嗎?”
安安停下腳步,扭頭看我,問:“什麼感覺?”
“兄弟情深!”
“……”安安繼續走,“你想太多,他們只會覺得你很二。”
“不能夠吧,我們金毛是多麼帥氣的品種啊,智商可以碾壓許多犬類,怎麼可能像哈士奇那樣子,一看就讓人覺得二呢?”
“你竟然看不起哈士奇?呵呵——”
安安的笑來的太突然,我解釋道:“我沒有看不起哈士奇,你別誤解我啊,我只是說它二,而且哈士奇二是眾所周知的吧?狗中周星馳,無厘頭的代言犬,而我們金毛,一旦出現在電視上,那都是非常正面的形象,高大!偉大!帥就一個字!”
“很多時候,我都覺得你投錯了胎。”
我驚喜道:“你也覺得嗎?我也常常這麼想!其實我挺想成為一棵樹的,當然是不會被隨意砍伐的那種,有首詩可以概括我想成為樹的心情——如果有來生,我要做一棵樹,站成永恆,沒有悲歡的姿勢——一半在土裡安詳,一半在風裡飛揚……”不等我繼續念,安安就一句話把我噎死了。
“你要是成為一棵樹,我覺得你得憋死,你能安靜下來二十分鐘,就二十分鐘,能嗎?樹可不是能夠隨意移動的。”
“能……”我不甘心的嘟囔,其實他說到這個不能隨意移動,我仔細想了想,那樣肯定很難受,但我嘴上不承認就是了。
安安笑中有嘲諷:“可能嗎?”
行行行,你說什麼就是什麼。
“那你說我應該投成什麼?”我好奇地問道。
“哈士奇——”安安絲毫不猶豫地吐出這三個字。
我震驚了,急急道:“我才不要!神經病出了名的哈士奇,和我內斂的氣質一點都不搭好不?”
“我覺得很相配啊。”安安語氣很誠懇,“金毛這個品種會因為你的出現而被誤會的,而你若是投到哈士奇的身體裡,就一點沒問題,不管你怎麼發神經,人們都不會覺得奇怪,畢竟,你本身就有神經病——很般配,不是嗎?”
我受傷了。
我捂著心口,頹廢地坐在地上,瞪大眼睛,眼中含淚地看著安安:“你的話,太傷我的心!”
安安一臉“繼續演,演技越來越爐火純青”的樣子看著我。
我演不下去了,不過安安也不能說我給金毛蒙羞啊,更不能說我適合投成哈士奇!
這不是在說我無敵二嗎?
明明我這麼睿智!
挺胸,也很高大呢,哼。
“現在不都流行反差萌嗎?反差也是萌!”總之,我就是萌。
“反差萌?”安安冷笑一聲,無情道:“你頂多只能叫金毛中的非主流。”
非主流咋了,非主流總比主流要鮮明,我可以勉強接受安安說我是非主流,畢竟我從來都不走主流,就是這麼放浪不羈,特立獨行。
然後就在我各種意/淫自己高貴的非主流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