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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出軌與否,只要能與段翠維持住表面的婚姻就可以了。

健祥的老員工諷刺段翠和段翠的丈夫說,每天這樣生活累不累?他們睡在一張床上是怎麼盡夫妻義務的?是不是在孩子前還扮演著“模範夫妻”?

商甲琰把這樁八卦舊聞告訴了乙瑾,說很多婚姻看上去就像華美的袍子,但卻佈滿了蝨子。真不知道這件袍子怎麼穿的上去?

乙瑾說把蝨子消滅掉不就得了,袍子依舊穿上去很美。

商甲琰問乙瑾是否真的不介意袍子上曾經有蝨子存在過?

乙瑾回答說庸人自擾之,聰明人選擇遺忘掉。

商甲琰戲謔乙瑾道,乙瑾你已修煉到家,將來肯定是御夫高手!

乙瑾卻說,御夫高手不敢當,“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就可。

作者有話要說:

☆、榮光的“博愛”

乙瑾收到了“紅色炸彈”,9月18日要去參加小學同學兼死黨畢彤的婚宴,地點是“麒麟”大酒店。

畢彤和男朋友榮光同居三年,榮光一直不願與畢彤領證結婚,恐怕影響“自由生活”。畢彤為此對榮光軟硬兼施,在畢彤不屈不撓的鬥爭中,榮光敗下陣來,被迫同意和畢彤結為合法夫妻。

乙瑾笑談畢彤終於修成正果了,手握“榮太太”這柄倚天寶劍,試看榮光身邊的鶯鶯燕燕誰能與畢彤爭鋒?

商甲琰說畢彤婚後的生活絕對是波瀾起伏,俗話說“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腥可是榮光的強項。早在畢彤與榮光同居期間,每當畢彤跟蹤榮光時,總是被榮光不動聲色地甩掉,最後回家睡覺了事。

榮光是個“博愛”主義者,反對“一夫一妻”,很想移民到非洲國家,可以娶妻無限制。榮光非但長相醜陋,個子才一米六,屬於“特等殘廢”。用畢彤的話來說,榮光與畢彤在一起就是“癩蛤蟆吃了天鵝肉”,但是榮光的女人緣不斷,沒有空床期。

榮光的父親是群英市某銀行行長,母親是移動公司的高管,可謂門庭顯赫。榮光在移動公司做業務經理,一年弄個十幾二十萬的“油水”沒有一點問題。榮光在群英市“官二代”的圈子中,不算最有錢有勢,但絕對是最有情有義。因為榮光和每一個女孩分手時,都會慷慨地付一筆“分手費”,最少讓女孩找到新的金主之前,不至於流落街頭衣食無著。

畢彤曾說過,“在追求畢彤的男人中,榮光不是最有錢的,但卻是最捨得花錢的。”當年,榮光初見畢彤時就不顧身邊的女孩,對著畢彤大獻殷勤,明白告訴畢彤不要“以貌取人”,要“以財取人”。後來為了追求畢彤,直接給畢彤一張銀行卡,讓畢彤無所顧忌地消費。畢彤說喜歡玫瑰花,榮光就買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連送了畢彤一個月,直到畢彤說沒地方放,要榮光停止送,榮光這才罷休。

按照以往,榮光虜獲畢彤的芳心後,最多不超過半年就該分手了,但破天荒地榮光和畢彤維持了三年的同居關係。也許是畢彤的天姿國色,也許是畢彤的能歌善舞,也許是畢彤的落落大方,群英市的“官二代”都對榮光羨慕嫉妒恨,極大地滿足了榮光做為雄性動物的虛榮心。

不過凡事有利必有弊,榮光得到美人的同時,也套上了婚姻的枷鎖,不得放開手腳把妹妹了。

作者有話要說:

☆、榮光的婚宴

9月18日,雖然天空不是豔陽高照,而是下起了濛濛細雨,但畢彤和榮光的婚宴如期舉行。商甲琰也受邀來到了婚宴,因為畢彤說“我結婚,誰不來都行,唯獨甲琰姐不來就不行。”為了畢彤的這句話,商甲琰掏出了500元錢作為賀禮,讓本就乾癟的荷包又“瘦身”了。

商甲琰和乙瑾被安排和畢彤孃家的親戚坐到一桌,開席前照例要有父母致辭,榮光父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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