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倒黴,魯道夫笑著問:“那你是從事調查還是清理?”
里歐回答道:“負責調查,當然,不行的話也只能自保。”
警察泰德身材還是比較壯實的,特工里歐稍微遜色點,但都屬於強壯的型別。
雷格爾瞥了眼對著獨自坐在另一桌吃東西的傑弗裡,臉上帶著鄙夷地道:“顯然那小子是靠踩著別人屍體爬過來的。”
但泰德和里歐都沒有接話,顯然對於這個握個手都能發射火焰想把別人烤焦的小子心有餘悸。
“各位尊敬的客人!”此時總管又手舞足蹈地發話了。
大家暫時停止了一切活動,轉身看著他。
總管笑眯眯地道:“告訴大家一個好訊息,為了讓大家徹底的放鬆,今天將休息一天。”
一天少了點,但只要能休息就行!於是大家鬆了口氣。
傑弗裡站了起來:“我現在要回我房間。”他也確實可以回去了,沒人願意和他坐在一起,大約就連魯道夫都不願意。
“好的,尊敬的客人。”總管依舊笑容可掬著。
傑弗里老氣橫秋地命令道:“找個人帶我回去,順便將這裡所有的菜都來一份送到我房間裡。”
一共有十桌子的菜,光水果都能將一個人埋起來,他吃的掉嗎?
但總管依舊微笑著道:“是,來呀,送客人回房間休息。”
目送傑弗裡走後,警察泰德這才心有餘悸地道:“我幹這行也有四五年時間了,見到過拿著槍打爆自己父母頭的,還有到學校殺死同學的,可從沒見到過這樣的。他比我先死了大約半天時間,我在出勤前,正好在和同行聊天,別人提起了他。”
大家都來了興趣,反正閒著也是閒著,聽聽這個小子如何厲害吧!…
泰德邏輯表達能力很好,說話時就象在做一份報告,慢慢地敘述起來。
傑弗裡殺死全家的年齡,剛好滿十三歲。調查時鄰居反映,他五歲將一隻貓活剝了皮,為此還報警。因為當時傑弗裡年齡太小,所以不以虐殺動物罪起訴。七歲會研製炸藥,把家裡的狗給炸死了;十歲時應該製造了第一起謀殺,當時只是認為他同學正常的溺水身亡。後來又死了一個同學,當時是他報案說其他人殺的。反正和他有關聯的,前前後後死了五個,都被他解釋得天衣無縫、要麼就是他有不在現場的證據。案發後才串聯起來,
十三歲他生日剛過一天,鄰居報案說聽到槍聲。警察去敲門,可沒有人開門,於是繞道有玻璃窗的廚房那裡去看,就看到堪比恐怖片的現場。
一共四具屍體,分別是這家的男女主人,以及十八歲、十六歲的兩個孩子。而十三歲的傑弗里正在上面自己的房間裡呼呼大睡著,直到警察將他喊醒。
傑弗裡的父親被槍殺,子彈從眉心射入,就是說兇手是正對著被害人開槍的。其他人分別是射中了心臟、太陽穴等要害部位,一槍斃命,手段毒辣、不拖泥帶水。家裡的東西被翻得亂七八糟,原本以為是入室搶劫殺人案件。但這次卻有了關鍵性的證據,就是傑弗裡的哥哥正好開啟了自動錄影功能。
這個十八歲的大小夥子,大約想錄一段自彈自唱的影片。而電腦液晶屏電源線鬆動導致黑屏,讓所有人都以為電腦沒有開啟,也正是如此,錄下了傑弗裡拿著槍走進,對著正彎腰去找液晶屏電源線的被害人,在後腦勺上就是一槍。。。
泰德連連搖頭,嘴角帶著少許憎惡少許不可思議等複雜情感的微翹著:“翻閱以前的調查筆錄,他對警察說,他的同學是被一個身高五英尺八英寸、體型微胖、四十而歲左右的中年男子,用刀刺中背部。甚至連男人穿什麼顏色的衣服、褲子都說得清清楚楚。而腳上套的什麼樣子的鞋,和現場的鞋印相吻合。到最後,才知道,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