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是怎麼形成的?解決這個,就解決了前一個問題,據論證,人的性格思想等非物理特質是一個長期的透過主觀的抉擇與外界的刺激綜合作用下產生的最終結果,這裡的主觀是指思維活動對行為等產生的影響,包括清醒的認知與潛意識及夢等凌亂的無目的性的思維活動對人的影響,外界的刺激就好理解點,可以把它理解成發生在當事人身上的事件的總合,這裡可以看出命運也是影響人們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因為我對命運的理解是:對當事人有可感知影響的事件的總合。這裡的可感知影響是指事件的後果是實實在在真真切切的,對當事人有能被感覺到的影響的事件,比如戀愛,求職,交友,都可以算是命運的事件,而像呼吸,哈欠,夢等,不應該算作是命運事件,當然這些微不足道的事件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成命運事件的,從定義可以看出命運是一種概念,它是不能獨立存在的,未來的命運事件肯定會有,但這並不是‘命運是註定的’這個論點的論據,再加上我在講真理一提出的一個問題,明天是必然的還是偶然的?偶然與必然,這是最垃圾的理論,多少人被這個理論給活生生繞死了,明天是必然還是偶然直接就關係到另一個問題:未來是偶然還是必然?就相當於在問,命運是必然還是偶然的?還記得我在前面講過的嗎?偶然與必然的問題我用天平受力模型來代替,很簡單,還是那個例子,我扔一個球,那麼這個球在空中的運動狀態就構成了一個軌跡,假如以空中某一點為參考,那麼在這一點之前,叫作“過去”,之後,叫作“未來”,而這條軌跡,就是“命運”了!後一狀態始終是以前一狀態為基地在力的作用下而確定的。這一點在生活中也能體現,比如,離現在越近的“未來”,如下一分鐘,會發生什麼事,我們基本可以推測的,而隨著時間越遠,比如明天,下週,下月,明年,十年,二十年,一個世紀,一千年……可以想像,越遠越不可推測,也就是無法想像與琢磨。這個就是天平受力模型在“命運”概念上的運用,因為時間越近,能掌握的資訊越全,事件的改變越少,而隨著時間的拉長,那麼影響事件發生的因素就會增多,以致於多到無可揣測,就變成了無法預知的未來。剛才我們說,命運是一種軌跡,並舉了籃球的拋物線的例子,但是,假如把我當成籃球,那麼我的命運會比籃球軌跡複雜千萬倍,因為有太多的因素作用於我,於是人的軌跡(命運)就更難確定,通俗點講就是,現在這一刻是確定的,但眾多複雜繁多的因素(外因及內因)推動著現在這一刻向下一狀態變化,但因為規律變化組合讓這個外因不可推測(天平受力模型中不可推測的冰雹),於是,我們的下一狀態是不確定及不可準確推測的,但根據運動的連續性可知,下一狀態是肯定存在的,於是我們得到了這個結論,命運這個現象存在但不確定,它決定於現在這一刻。(命運是一種現象、是一種軌跡、是一種概念三者不矛盾,想不通把扔籃球的動作複習一遍)所以,人不能干涉命運的存在性,但可以把自己的行為變成推動命運變化的因素,而改變它的方向。也不知道解釋清楚沒有,舉個例子,你是駕駛員(自已),車以一定速度開(時間),決定車的軌跡(人生、未來或者命運)的因素有很多,(駕駛員、車零件、天氣、路面、其它的車、雜七雜八……),作為駕駛員的你不能干涉車行軌跡的存在與否(命運的存在性),但自己的行為卻可以讓車行軌跡方向(命運方向)發生變化。由此引申可知:自己出力越多,越積極的推動事物、事件的發生,那麼自己的行為在所有因素的比重也就越大,那麼改變事件方向的力度越大,當存在這樣一種情況,當自己推動事件的結果與自己願望符合的時候,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夢想成真”。同時又,根據運動的絕對性,可知時間不停止,於是人生腳步不停止,區別只是在:有人被推著走,有人自己努力走!所以,命運不是註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