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路了。
“哼,竟然是一件沒有靈氣的廢物,白白浪費我的功夫。”
掌櫃確定無疑後,翻臉比翻書快,一甩手把心血石摔到地上。
聞言,固然陳恆呆若木雞,身邊的夥計也是大感愕然——作為一件具備五千年曆史的飾物,竟然不含半點靈氣,簡直聞所未聞。
唯一的解釋是,血石經歷的時間實在太長了,已經超過本身材質的極限,以至於吸納儲備靈氣的功能遭到損壞,陣法渙散,最終成為了一件廢物。
陳恆欲言又止,嘆了口氣,美好的希望彷彿肥皂泡般被輕易戳破,讓他什麼話都說不出來,轉身便要離開。
“喂,把你的廢物帶走,不要丟在這裡礙眼。”
夥計的笑容變成了冷冰冰的話語,本來以為能收到一件好貨,卻是一件破爛,其如何能有好臉色?
陳恆懶得與這小人計較,撿起血石向外而去。被對方冷嘲一番倒在其次,換靈米的願望落空才是最受打擊的。
繁星點點,入秋的夜晚已漸漸有了涼意。
陳恆一顆心空落落的,信步走在街道上,只感到一陣茫然:原以為上天眷顧,讓他挖到一件古董,能換得一些靈米,可解目前的燃眉之急,誰料只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白歡喜一場。
恍惚間忽然撞到一個人的身上,抬頭正與孟安虎那張滿是戲謔的嘴臉相對——這廝今晚穿了一件十分華麗的金絲袍,全身都散發著燻人的酒氣,想必是去哪尋歡作樂了。在他身後,有幾名礦工跟班簇擁著。
這些礦工,自然都是想跟在孟少爺身後,大拍馬屁,希望奉承得對方心情高興了,便會打賞些好處下來,受用不盡。
“糟糕!”
陳恆暗呼不好,還來不及反應,就聽到孟安虎大喝:“敢當老子的道,不長眼的東西。”
“滾開!”
飛起一腳,正踢中陳恆的胸口。
陳恆喉嚨一甜,張口噴出一股鮮血,身體橫飛起來,摔出兩丈餘遠。
痛!
這是陳恆的第一感覺,然後無比的憤怒湧上心頭。
一直在底層摸爬滾打,他閱盡人情百態,明白在這個世界,沒實力的人總會被人輕視,被人欺負。
但當自己像一條狗般被人一腳踢飛時,那濃濃的屈辱感根本按捺不住,使他拼死也要掙扎起來與對手搏鬥。
然而眼下陳恆別說抗爭,就連眼睛都差點睜不開了,咳血不止的情形下,他全身都彷彿散了架,一點力氣都沒有。
“小廢物,下次走路小心點,哈哈哈!”
孟安虎正眼都不瞧陳恆一下,留下一陣發洩式的狂笑,揚長而去——剛才一腳對他而言,好像是隨意踢掉了一隻微不足道的小蟲子,根本不會放在心上。
至於那幾名奴顏婢膝的礦工工友更不會替陳恆說話,要怪,就怪陳恆自己走路不小心,正撞上槍口,給予孟少爺藉口發飆的機會。
坊市內是不準打鬥的,可負責治安管理的人員都認識孟安虎,哪裡會出來幫陳恆“主持正義”?況且,嚴格來說,這不屬於“打鬥”,說是“毆打”還差不多。
陳恆趴在地上喘了許久的氣,終於恢復一點氣力,伸手抹拭掉嘴邊的血漬。鮮血滿手,就連正抓在手裡的那塊心血石都沾滿了鮮血。
面對一干看客或憐憫或看熱鬧的目光,陳恆慢慢站了起來,面無表情地舉步蹣跚離開。
此時他已陷入一種莫名的悲憤狀態之中,一雙拳頭握得緊緊的,以至於無法看到攥在手心被鮮血沾染的血石彷彿具有了生命般,在如飢似渴地吞噬著濡染在表面上的血液,不用多久,那些血液竟然被吸取得一乾二淨,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
鼓起最後的力氣推開房門,陳恆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