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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拿出那捲《不可說》,想繼續找裡面對這個墓的記錄。

“姐夫,讓我看看,我認識一些這種字的。”

“你怎麼會認識的呢?”我有些驚訝。

“小時候學過毛筆字,專門練過這種字型,應該還存有些記憶吧。”

朋朋接過《不可說》,四下裡看著,表情越來越詫異,忽然他對我說:

“姐夫,雖然我認的不多,但大概意思還懂,這個翻譯是假的,裡面有很多的字都是胡亂安上去的,此外那本和它相剋的卷書並不叫《古今秘地誌》,而是叫《說不得》。”

朋朋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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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朋怎麼知道這種古體的隸書,我不知道,也無從考證。這也就是他眾多愛好中的一個罷了。之前曾經說過,他愛好佛學,總是看一些關於佛經的書,高興了說一句阿彌陀佛,不高興了也說句阿彌陀佛。但他只是看佛書,看那些佛所說的哲理,其它的到不在乎。

他和我不一樣,我是受母親的影響,終日生活在這種佛經的誦讀聲中,自己的心靈也得到了一些平靜,彷彿我就要退出塵世一般。

我和他姐是高中的同學,沒什麼浪漫的情節,就這麼的走了過來,最終結婚,他也沒有對我們的結合提出過意見,他曾說一切皆是緣,萬事天註定,不知道從哪本佛經中看的。

在我上大學的時候他就已經漂去北京,一個舉目無親的孩子,在那個最為繁華與激烈的城市中生存,這一呆就是六年,這六年裡是我和他聯絡的真空期,那會兒我還在上大學,平時只是用QQ聯絡,高興了一起打一會兒遊戲。他玩起網遊比任何人都專注,無論什麼型別的遊戲他都能鑽研,總是在很短的時候間內升到最高階,然後又以最快的速度拋棄它,轉投另一個遊戲的世界中去,看過一個報道,頻繁換玩遊戲的人,女朋友更換的速度也快,因為他享受的是那一瞬的**,而不是長久的永恆。朋朋是不是我不瞭解,反正總是在他姐的口中聽到他再次分手的訊息,也許北京的美女太多,他有些花眼,也許首都的女人太濫情,讓他傷心,真實的原因是在他回來後才知道的,畢竟這是他的家,他還是要回來找老婆的。

上學的時候,他對歷史課很有興趣,雖然在學校這只是一門雞肋的學科,上不了幾周就會被主流課目所取代,但他私下裡卻很喜歡研究,為此還專門去學毛筆字,說是想近距離感受那種文化,寫字的同時彷彿自己也身處古代,羽扇綸巾,談笑風生。可能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才認識這種古體字的吧。

為了減肥,他每天早上都騎車到香山,然後徒步跑一圈,再騎回來上班,好在他就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裡,走路只用五分鐘,不然的話,他也會淹沒在無盡的倒車的人流裡。香山的晨景很美,他是這麼說的,他其中的一個女朋友就在那裡跑步認識的,她是一個大學生,好像是學考古的,長得也很標緻,每日的見面成就了他們兩人的相識,就這樣邊跑邊說,談盡了天下事,說完了心中情,自然而然的就走到了一起。

這一日,朋朋照例來到了香山,坐在他們的情人專座上等待著,而那個女孩卻帶來了另一個男人,這個人就是棺材。女孩說是他的大學學長,但朋朋始終以為這是她的男朋友,卻也不好明著問,只是暗暗的觀察著。中午吃飯,棺材突然提到了他們大學裡有一個自發的組織,想讓他加入進去,朋朋本不願意但在那個女孩的哀求下才勉強同意,為此朋朋還得到了那女孩的一次香吻。

來到這個組織裡,他才發現自己以前學校的那點歷史知識毫無用處,只能坐在角落裡聽他們高談闊論,要不是因為那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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