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4/5頁)

班。

但有一個住在香港仔的男人,和一個住在元朗的女子戀愛,每次約會後,他都堅持要送她回家,他覺得這是做朋友的本份。

於是他們先座巴士,再轉地鐵、轉火車,再轉小巴,才把她送回家。回程路上,燈火燦爛,每次他都忍不住在小巴上呼呼大睡。

他試過買下一部廉價的二手車,每次回程從元朗出市區,長夜漫漫路漫漫,好兒次都忍不住打瞌睡,十分危險。

這是都市特有的愛情故事。

不久前看過一本日本小說,一個女子在地球行將滅亡,所有交通工具癱瘓的時候,徒步千里之外,去見她的情人。

只覺得愛一個人,便會忘路之遠近,甚至希望那條路永不會走完,永遠不用說再見,公路如此,情路如此。

即使到了門口,也想繼續徘徊,不拾得說別離。

仍為眼淚心亂

一個女人說,跟他熱戀的時候,她在電話裡哭,他立即拋下所有工作去安慰她。其實她不過為一些瑣碎的事情感觸落淚,想不到他聽見她的哭聲卻心痛得緊要。

他來了,雖然他只懂得說:“不要這樣!不要這樣!”

她覺得幸福,他為她的眼淚如此焦急。

他和一起三年了,偶而她又在電話裡哭,這次他並沒有拋下工作,飛機過來,卻說:“芝麻綠豆小事,有什麼值得哭?”

最令她生氣的,是他竟然說:“如果哭便可以解決問題,我都想哭!”

這分明是晦氣話!她覺得男人真是善忘,他忘了他曾經多麼著急她的眼淚。

也許這與善忘無關,這是本性。男人不須急著。

這和女人在熱戀時細心打扮,感情穩定以後不再刻意打扮的心境一樣。

但是,無論多少年過去了,如果我仍細意為每一個約會打扮,我熱切渴望他仍會為我的眼淚心亂、心痛、著急,生怕全世界都來欺負我,或者是因為他待我不夠好。

那個時候,我會覺得好幸福。

手牽手

我認識一個男人,他說他從來不牽著女朋友的手走路。他覺得牽著另外一個人很不方便,也沒有這個必要。他有一位相戀多年的女朋友,證明有一個女人能夠體諒他(或容忍他)。換了是我,我早已經離開他,我很難明白,他既然說愛我,又不是有家室,竟不肯在公家地方牽著我的手!

男人追求女人,總是千方百計,患得患失牽著她的手,一旦讓他捉住了,便不肯放手。

女人喜歡一個男人,也總是希望他主動牽著她的手,這種暗示,勝過千言萬語。

在靜悄的夜街上,她想他牽著她的手,送她回家,臨別依依,拾不得放手。

在繁忙的街上,人潮洶湧,他緊緊地拉著她的手,生怕她會走失。一旦兩雙手給人群撞開了,她總是焦急地尋覓他的一隻大手掌。

在他駕車的時候,我希望他只用一雙手控制方向盤,另外一隻手和我十指緊扣。

做為男人,應該懂得只用右手駕駛汽車。

跟朋友吃飯的時候,也希望他在桌下牽著我的手。

我們形容一男一女結束情侶關係是“分手”,因此,兩個人相愛,無論如何要手牽手。

最舒適的手掌,是大而厚,可以把女人的小手牢包裡面,給她安全感。切忌手汗多,弄溼人家的手。也不要太粗糙,軟才有溫柔感覺。

男人有兩個夢想

男人說,最好的妻子是永遠在家等待丈夫回去的妻子。

即使男人天天在外風花雪月,只要他感到疲累,他仍然可以回家去,他的妻子不會埋怨他。

當他愛上另一個女子,忘記了家,他的妻子不會去抓他回家,也不會離家出走,而會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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