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不犯上也”,可證。耿介:正直。
(15)麏(jun君):獐子。
(16)公孫術:即公孫述(?~公元36年),字子陽,東漢初扶風茂陵(今陝西興平東北)人。新莽時,做導江卒正(蜀郡太守)。後起兵,在益州稱帝。漢光武帝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為漢軍所破,被劉秀殺。鹿:據上文,疑“麏”之壞
(17)廟(廟):疑“朝”抄誤。人死才造廟,故與下文“高宗獲吉福,享長久”之義相違,可證。
【譯文】
漢武帝的時候,獲得一隻白麒鱗,頭上長著一隻肉角,每條腿有五個蹄,叫謁者終軍來商議這事。終軍說:“野獸的兩角併成一角。象徵著天下合為一統。”麒麟是野獸,桑穀是野草,都是野物,獸與草沒有什麼區別,終軍說野獸是吉兆,祖已則說野草是凶兆。殷高宗祭祀成湯的宗廟裡,有野雞飛到鼎耳上鳴叫。祖己認為是遠方的使節將要有來朝貢的,但解說《尚書》的人則認為野雞飛入宗廟是凶兆,議論雜亂不一。按祖己的說法,野雞飛到宗廟是吉兆。野雞趴在野草中,草掩蓋了野鳥的形體,就像人住在草屋中,能說人是吉兆而草屋是凶兆嗎?人進都城,不能說是凶兆;野生植物長在朝廷中,為什麼就不是吉兆?野雞與人是一類。如果說有血氣的是吉兆,那麼高大的狄人到來,這該是吉兆,為什麼要說是凶兆呢?如果認為從邊遠夷狄地方來的人不吉利,那麼介國的葛盧來朝見,這該是凶事了,(為什麼魯君要以禮相待呢?)如果認為草木是凶兆,朱草,蓂莢長出,這該是不吉利的事。朱草、蓂莢都是草,宜長在野外卻長在朝廷中,這該是不吉利的,為什麼要說它吉祥呢?同是野生的東西,或到來,或長出,都有吉凶兩種不同的議論。如果認為朱草、蓂莢是好的草,所以是吉利的,那這是以草的好壞作為吉凶的標準,而不是以草長在都城或野外作為區分好壞的標準。周的時候天下太平,越嘗族獻野雞給周公,周公得到以為吉祥,野雞也是草野之類東西,怎麼就認為是吉祥呢?如果以為野雞耿直有點像士,那麼獐也依然有點像君子,公孫術得到白獐,佔測怎麼就認為是凶兆呢?這樣看來野雞的吉凶還不能知道,那麼桑樹與穀樹的善惡也不可能驗證。桑樹與穀樹或許是好東西,像遠方計程車將要在殷高宗的朝廷上站立,所以高宗得到吉祥福分,長期享受。
【原文】
18·6說災異之家以為天有災異者,所以譴告王者,信也。夫王者有過,異見於國;不改,災見草木;不改,災見於五穀;不改,災至身。《左氏春秋傳》曰(1):國之將亡,“鮮不五稔(2)”。災見於五穀,五穀安得熟?不熟,將亡之徵。災亦有且亡五穀不熟之應(3)。天不熟(4),或為災,或為福。禍福之實未可知,桑穀之言安可審?論說之家著於書記者皆雲(5):“天雨谷者兇(6)。”書傳曰(7):“蒼頡作書,天雨谷,鬼夜哭(8)。”此方兇惡之應和者(9)。天何用成谷之道(10),從天降而和,且猶謂之善,況所成之谷從雨下乎!極論訂之(11),何以為兇?夫陰陽和則谷稼成(12),不則被災害(13)。陰陽和者,谷之道也,何以謂之兇?絲成帛,縷成布。賜人絲縷,猶為重厚,況遺人以成帛與織布乎(14)!夫絲縷猶陰陽,帛布猶成谷也。賜人帛,不謂之惡,天與之谷何故謂之兇?夫雨谷吉凶未可定,桑穀之言未可知也。
【註釋】
(1)《左氏春秋傳》:即《左傳》,傳說是春秋末魯國左丘明撰。
(2)鮮不五稔:據《左傳·昭公元年》記載,秦國貴族後子對晉國大臣趙孟說,秦景公無道,但糧食還是豐收,這是上天的輔助,看來這種豐收少則五年。王充引用這句話,是想說明糧食豐收也可能是國家將亡的徵兆。
(3)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