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造成一些看起來恐怖實則根本沒有什麼大的傷害的傷口。
警用槍械的威力原本就不大,這些傢伙又皮糙肉厚的令人髮指,一大幫警察居然硬生生被他們兩個人衝破了防線,要不是遠處的狙擊手果斷開槍爆頭,才將他們兩個擊斃。否則的話,估計兩人早已穿過小巷。消失在南都市的街道弄堂裡,逃之夭夭了。
事後經法醫解剖屍體發現,這兩個傢伙的面板韌度絕對比大象皮還要強大,解刨用的手術刀在他們的面板上劃了幾下就鈍了,必須更換。
至於他們的肌肉強度就更強大了,可以說,即使是軍用子彈,在射穿了他們的表面面板,也很難射穿他們的肌肉層,可能只有爆頭才是一擊斃命的方式。否則無論擊中四肢還是軀幹,都不足以致命。
同時,這些人的痛覺神經好像也很不發達,不管是被槍擊中還是電警棍打中,甚至被鈍器擊中都沒有什麼反應,在血流如注的同時依然面無表情,南都警方甚至以為他們是電影裡面的黑俠。
這些人在南都實施犯罪大肆斂財,其目的不明,後來警方實在沒有辦法就向上彙報。由省公安廳牽頭,找到了八組過來處理這個事件。
當時由於方大雷不在國內,高漸飛就派了姚魯帶領他們的中隊過來,經過周密部署。倒是抓到了這類人種的其中一個。
原本這傢伙也是死硬分子,根本就不肯開口說話,後來姚魯發現他雖然**強悍,精神力卻一塌糊塗。只是普通人的水準,於是對他實施催眠,終於讓他吐露了實情。
原來他們一批巫人由三個小巫帶領前來南都市尋找方大雷。原因是方大雷殺了他們的小巫鬼厲,並且搶走了一件對於巫族來說至關重要的寶物。
如果不是巫族的大巫不能隨意出來活動,這次來的就不光是三個小巫和一堆巫人了。
到了南都的巫族們也沒有閒著,因為習俗不同,他們鬧了不少笑話,為了在南都方便行事,他們在南都市找了一批具有巫族血脈的凡人,讓他們覺醒了巫族的血脈,成為了最低階的巫人,供他們驅使,為他們行動提供便利。
在當今社會下,沒有錢寸步難行,這三個小巫和巫人都是從緬甸那邊的深山老林裡過來的,長途跋涉,能找到南都市都不錯了,這還多虧了當時小巫鬼厲死得時候在方大雷身上留下的巫族專用的復仇標記。
因為方大雷在南都市呆的時間最長,活動範圍也最集中,這裡復仇標記的味道也是最濃的,於是小巫帶著巫人一路就從緬甸跋山涉水來到了南都。
可是在野外沒錢好辦,在這裡沒錢可不行,沒錢就只能睡大馬路,連吃得都買不到。
這年頭,想掙錢說簡單也簡單,說難也難,最快的方式當然是打劫。於是巫族此次的首領,小巫烏蒙決定就去搶!
問題搶劫也是有藝術性的,要搶就先從簡單的搶起。
正好有個新覺醒的巫人是社團成員,在他的帶領下,巫人們將南都市地下勢力幾乎搶了個遍,得來的錢財被他們在南都市三個郊區分別購置了別墅,用來安置巫族成員。
三棟別墅分別有三個小巫帶領,暫時先安頓下來。
巫族之人天生神力,身強體壯,正因為如此,他們的食量也特別大,還無肉不歡。
這年頭,肉多貴啦,連流德華都吃不起豬肉了,更別提那麼多巫人大胃王了。
先前打劫地下勢力得來的錢財基本上都用來買房了,剩下的錢本就不多,巫族想要再搶一遍,可已經掛過一遍地皮了,再搶的話也沒什麼油水了。
於是這次,他們將目光聚集在了擁有大量現金的銀行上。
原本金店是個好地方,貴重首飾眾多,又容易得手,可問題是那些黃金、珠寶什麼的出手太麻煩,遠沒有直接搶錢來得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