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頁)

“哦!即使我說的話對你會起催眠作用,我也要向你講一件我生平遇到的最可怕的樂事,這樣的樂事,好象長有利爪似的,可以抓穿我們的心臟,象火爇的鐵塊般在苦役犯的肩上留下烙印。我曾經參加過我的表叔納瓦蘭公爵家的舞會。可是,為了讓你徹底瞭解我的處境,我得告訴你,我當時穿的是一套舊衣服,一雙蹩腳的鞋子,系的是一條車伕用的領帶,戴的是一雙用舊了的手套,這一來你就會明白了。為了能夠自由自在地吃冰淇淋和欣賞漂亮的女人,我便躲在一個角落裡。我父親見我呆在那兒,便把他的錢包和鑰匙交我保管,他的這種出乎意料的信任,竟使我驚惶失措,到底是為了什麼原因他要這麼做,那是我永遠也猜不透的。在離我有十來步遠的地方,有幾個人在賭博。我聽到了金幣相撞的鏗鏘聲。那時候我正二十歲,我希望能有一整天沉溺在我的年齡所能犯的一切罪惡裡。這是種津神上的縱慾,任何妓女的任性和少女的幻夢都不能夠和它相比。一年以來,我夢想要穿上一身華麗的服裝,坐上馬車,有一位漂亮的女人作伴,我擺出貴族的威風,上韋裡酒家①吃晚餐,晚上到戲院看戲,非但在第二天才回家,而且要做出一樁比《費加羅的婚姻》的情節更詭譎的奇遇去反對我的父親,並且使他無可奈何。我曾經估計過實行這個快樂的計劃,總共需要五十個埃居。你說我的這種想法不是還受著逃學的天真樂趣的引誘嗎?

①韋裡酒家是一家久享盛名的飯店,開設在王家廣場。

“我於是來到一間梳妝室,獨自在那裡用火爇的眼睛和發抖的手指點數我父親的錢,總共有一百個埃居!一想到這個大數目,我的逃學的快樂情景就出現在我的眼前,就象《麥克白》的女巫圍繞她們的大鍋在跳舞,那是多麼迷人、多麼驚心動魄、多麼暢快啊!我成了一個不顧一切的無賴。我聽不到耳朵裡轟鳴的聲音,也聽不到心頭急促的狂跳,我拿了兩枚各值二十法郎的金幣,我彷彿還看得見它們:金幣上的鑄造年月已經字跡模糊,拿破崙的頭像在做著鬼臉。我把錢包塞進衣袋後,就回到賭桌旁邊,我溼潤的手心裡緊緊攥著那兩枚金幣,我在賭徒周圍徘徊,活象一隻老蒼鷹在雞棚的上空盤旋。我心裡懷著無法解釋的憂慮,突然用半模糊的眼光向周圍巡視了一下,確信沒有一個熟人看見我之後,便把賭注押在一個矮小肥胖、滿面春風的男子一邊,並替他做了禱告和祝願,比他本人在海上遇到三次風暴時所做的還要多。然後,憑著一種在我這個年齡可說是驚人的罪惡本能或者是詭詐心理,我站到一道門的旁邊,眼光儘管望著客廳,卻什麼也看不見。我的靈魂和我的眼睛只在那張致命的綠色的臺毯上打轉。從這一天晚上起,開始了我對生理現象的最初的觀察,透過這種觀察,使我能夠深入體會,對我們的雙重天性的若干神秘現象有所認識。我轉過臉背向著那張即將決定我的未來幸福的桌子,這幸福的深度也許並不下於它罪惡的程度;在那兩個賭徒和我之間,形成一堵牆,它的厚度足有四五個人排成縱行那麼厚,他們都在高談闊論;說話的嗡嗡聲使人無從分辨出和樂隊的樂聲混在一起的金幣的鏗鏘聲;儘管有這一切障礙,由於賭博嗜好賦予人一種特權,使賭徒具有能夠摧毀時空限制的權力,我清楚地聽到了那兩個賭徒的談話,我知道他們在點數,我知道他們中的一個翻開了他的王牌,就象我親眼看見他的紙牌似的;總之我站在距離賭桌十步之處,為他們的勝負,心情緊張得面色都發白了。我父親突然從我身旁走過,於是我懂得了《聖經》上那句話的意思:‘上帝的聖靈正從他的面前走過!’我賭贏了。

“穿過被吸引在賭徒周圍的人海,象一條從破網眼裡逃出的鰻魚似的,我輕巧地跑向賭桌。我緊張得發痛的神經,此刻變得輕鬆愉快了,象一個解赴刑場的囚犯,忽然遇到國王的赦免。一位佩帶勳章的人出人意料地聲稱他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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