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醒來,已經是中午了。從旅店的床上透過結實的視窗望出去,天空中是一片明淨。
醒了之後,才想起昨天夜裡護送著人到了城門,等早晨開門後進城,由於羅蒙是勳爵,又是五級德魯伊,這批難民被接受了。
然後羅蒙就找了家旅館,胡嚕的睡了一上午,現在感覺到肚子很餓。
來到了旅店的底樓,羅蒙看見了大批的人,這些人都是逃亡到城裡的人,現在沒有什麼活,有點錢的就這裡喝一杯扯上半天。
羅蒙才下樓,就有人打招呼:“嗨!小傢伙,要不要來杯啤酒?喝點啤酒有利於健康!”
這人是這旅店的老闆,一箇中年人,看著他,羅蒙突然之間想起來了墨特,不由一拍腦袋,自己怎麼忘記他們了,立刻決定。把墨特夫妻兩個接到領地裡,這比鎮上安全。
這個想法後,羅蒙笑著點了點頭,說著:“來二杯,還有,來點填肚子的東西。”
羅蒙的肚子實在也餓了。
那老闆看了一眼,就知道羅蒙不是少錢的人,笑著吆喝了一聲,沒有一刻時間,烤的香噴噴的麵包,半隻烤雞,還有著一條灌腸。
這灌腸,用餐刀切下,就可見粉紅色的細肉泥,吃上一口,竟然還不錯。
羅蒙很是滿意的享受這頓豐盛的午飯,就在這時,餐廳裡的人,都在議論,這時,竟然說到了羅蒙了。
“你們知道嗎?現在好多村子,都已經被惡魔給屠了,死的人多了,聽那些被屠村的活下來的村民說,那真是非常悲慘。”
“是啊,人一落到那些惡魔的手裡,連骨頭都不剩。那些惡魔見人就吃,比魔獸還兇殘。我是親眼看見過小惡魔,長的只有一米高,樣子也長的一點都不可怕,看起來,和個六七歲的小孩子,什麼?你不相信?那你去城外就知道了!”
餐廳又是酒吧,最近魔災的事情最熱門,所以,大家談論的話題自然是離不開這個。
正在說話的人,是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身材有些臃腫,不過,精神狀態卻很好,穿著一身藏青色的袍子,看模樣是個做買賣的商人。
他剛從一處發生魔災的領地逃回來,現在回想起當時的所見所聞,臉色依舊有些蒼白。
也正因為他曾經是目擊者,所以當他講述魔災的事情時,不少人都豎起耳朵聽他講著,而跟他一桌的似乎是他朋友的人。更是聽得很入神。
“不是我不相信,你說那些惡魔只有這麼高?”在他對面的男子用手比劃了一下自己腰的位置,然後搖搖頭,一臉不相信的說:“這樣不跟小孩子一樣了?那有什麼可怕的?難道被殺的人就不知道反抗嗎?”
“不是不知道反抗,而是……怎麼跟你說呢,它們雖然長的很矮,樣子看起來也不可怕,但是殺起人來卻毫不含糊,好多人一開始就是被它們的外表給迷惑了,以為它們並不可怕,結果在它們的手上吃了大虧!”那名商人連忙解釋的說著。
“那到底有多厲害?”有幾個躲在城裡,從不敢出去,沒見識過小惡魔模樣的城裡人,都想聽聽事情的真相。
“多厲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沒有村子能抵禦住小惡魔的攻擊的,就算有的領地能夠抵禦住,估計也很難堅持太長的時間……”那名商人嘆口氣說著。
“這也未必吧!”這時,鄰桌的一個老者突然搭話:“還是有不少村子頂住了。”
“前幾天,不就是有個叫特塔肖領的領地就抵禦住了嗎?不僅抵禦住了,而且還大勝惡魔,現在整個城裡都傳遍了,聽說他們殺死了小惡魔上千名,還殺了一隻有著騎士水平的大惡魔,殺死了怪物上百,再加上本身有著很高的圍牆,有著非常強悍的護衛隊伍,所以,惡魔們想要攻下這個村子。應該會非常難吧!”
一聽這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