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現在我眼前了。
熟悉的氣息,深切的記憶,瞬間讓我鼻酸。我拉起他衣服前襟,把臉埋進去,默默的不說話。
「千頌伊?」他擔心了,可能以為我剛才受了什麼委屈,「怎麼了?」
我搖搖頭,鋪天蓋地而來的,是失而復得的喜悅與後怕的感傷。你若曾丟失過生命中某樣寶貴的東西就明白,最想哭的時刻,不是發現他不見時的驚恐,也不是無處不用其極尋覓時的焦灼,而是有幸找回了心頭所愛的那一瞬間,往往喜極而泣。
感謝上蒼,讓我沒有錯失與你重逢的機會,讓我沒有失去你。
「千頌伊?」
我忍耐了一刻,鼻子不通的對他說:「怎麼辦?好想叫你一聲叔叔呢。」
聽到這句話,他的眼神瞬間有些呆滯,隨即微抿了下嘴唇,扶我站起來,望著我頭頂之後的某處說:「你覺得……像嗎?」
現場的樂隊開始演奏了,小提琴的伴奏下,女歌手極富中氣而激越的唱著一首快歌。
我凝視著他,忽然發現,他誤會了我的話。在這喧鬧陌生的場合,他初次踏入不熟悉的環境,一定有稍許不安全感吧。換上別人要他穿的衣裝,變成別人要他做的打扮,等在我要他等的地方,見我要他見的人,就算再是自信穩重的人,心底也難免會出現久違的些許榜徨。
看看那些正意氣風發的走來走去、展示著自己的財富品味還有那些高談闊論巧言令色的人們,他一定感到格格不入,不知自己是否已落伍太久,亦不知該如何加入人群。
是我粗心了。
「咦,不對。」我微偏了頭,光滑微涼的寶石耳墜輕輕敲著臉龐,說,「那時我十六歲,你看起來也不過就二十幾歲。怎麼想也不應該叫叔叔,要叫哥哥才對。」
他聽了這幾句話,立刻明白過來,濃如墨染的眉峰舒展開了,眼神柔和的望著我。
我伸手挽住他:「不過,我可是千頌伊呢,這種話我是輕易說不出口的。都敏俊,等你用最好吃的食物壉ノ業畝親櫻�擋歡ㄎ一岣屑さ慕幸簧�綹玎浮!�
「哈。」他輕笑了聲,表示很肉麻無法想像,卻還是任由我挽著他往食物豐盛人群聚集的方向走去。
「都敏俊,」走了兩步,我又問,「剛才我不在時,你一個人都在做什麼呢?」
「沒什麼,就在那邊角落等你。」
「會不會無聊呀?都是些不熟、也不知道名字來歷的陌生人。」
他看看人群,忽然笑了笑:「也不是完全不知道。聽他們說話,瞭解了一些。」
「真的?」我好奇起來,對喔,他可是個擁有順風耳和千里眼的男人,「都聽到了些什麼呢?」
他清了清喉嚨:「現場總共有五十七人,二十六位男賓,三十一位女賓。從彼此間稱呼及交談內容,可知道大多為商界人士:公司正副社長、代理商、經銷商及家眷。剩下的有些是演藝圈的人,少數廣告及公關公司職員,以及兩名假裝是職員但在口袋或袖口藏有微型攝像頭的人,應該是記者。另外,他們正向我們走過來。」
我抬起頭,果然看見一男一女相攜朝我們走來,從衣著樣貌來看,文質彬彬,沒有絲毫異樣。如果不是他提醒,我可能完全不會發覺呢。
我家敏俊,果然沒有白來呢。
我微微一笑,繼續朝前走。
到了近前,那穿著白色花邊長袖小禮服的女人驚喜的迎上來:「千頌伊小姐,您好。」
我並未停下,只朝她瞟了一眼,點頭而已。
誰知她的身體微轉,腳步以一個巧妙的角度竟然停在都敏俊面前,露出溫柔的笑容,還朝他伸出手:「還有都敏俊先生,我叫成嫻雅,一直都很想見到您真人呢。請問……」